“大国崛起”,应该崛起的是“大国民”而不是“大国府”。
从新航路开辟到殖民主义扩张,从“三十年战争”到“工业革命”,从两次世界大战到“大众福利”,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英国、德国、俄国、日本先后“崛起”为大国,但真正作为“大国民”崛起的则是《独立宣言》、《人权宣言》、《废奴宣言》、《论四大自由》、《大西洋宪章》所代表的文明价值理念,那就是尊重国民善待国民。“大国崛起”不再是“火和剑”的暴力掠夺与“坚船利炮”的强权炫耀,而是通过“惠及全民”的共同福祉来引得国民的认同与他人的认可。离开文明价值观的“软实力”,所谓“大国崛起”只不过是“政治恐怖”,阿提拉、铁木真、希特勒、斯大林无不如此。
“大国崛起”的主体应该是“大国民”而不是“大国府”。国民受到尊重与善待,成为国家的主人而不是奴隶,享受劳动创造的社会价值,得到全面自由成分发展,这才是“大国崛起”。“国府”向“国民”负责为其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凌驾在“国民”之上,充当“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更不是“统治者”,这样的“大国崛起”才有价值。“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不需要“国府”来“指导”甚至“指示”,“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这才是“正能量”。
一群奴隶一批奴才建立不起“自由人联合体”,有统治者而不是服务者的国度,无论如何美饰也只能是奴隶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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