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采用重庆公安机关稿件污蔑一位犯罪嫌疑人,这不仅是新闻丑闻更是官场耻辱。新闻媒体本该是中允立场,用词要求准确客观,没有判决生效前只有“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而没有“犯罪分子”,没有合法来源的“人傻钱多速来”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只能说明新闻报道沦为权力者的婢女。中国青年报是共青团中央机关报,它需要服务的民众的知情权,而不是沦为某些组织泄私愤的工具。无论李庄是否有罪,在法院生效判决之前,中国青年报只能是向读者介绍公开披露的案情,需要的是客观公正,必要时可以邀请律师或法学专家做出点评,而不是充当审判员直接给李庄定罪。
倘若是“南方报系”,即使对李庄存在看法,也会采访各方当事人力求“客观公允”,然后邀请有倾向性的律师做出点评——至少在新闻选材与专业评点上不会“赤裸裸”。比起“南方报系”这种娴熟的新闻业务素质,中青报这些“京城媒体”似乎过于直露,如何在不经意之间“引导舆论发展方向”?地方机关“结交”中央机构,这在古代属于灭族重罪,“外臣”与“内廷”向来不能伙同。“县官不如现管”,许多媒体尤其是“南方报系”可以拒绝重庆公安机关的新闻稿,中国青年报却屈从“地方督抚”意见,幸亏“结交外臣”不再是死罪,但政治立场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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