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去广州参加全省律师技能大赛决赛,与惠州律师队友去二沙岛散步,闲谈中聊及社会热点问题,我再次重申“一切社会问题都是经济问题,一切经济问题都是法律问题”。降低房价其实很简单,“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1、废除土地出让金,改成每年征收相当于原土地出让金2-3%的土地资源税,直接纳入省级财政收入,也就使得地方县市政府失去推高房价的动力。纳入省级财政的土地资源税“专款专用”补贴廉租房,从而可以平抑房价。
2、把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县市主要财政收入来源,这就会逼着地方县市政府去提高个人收入与企业利润,也就会主动改善就业环境与营业环境。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扣减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规定,每五年上调一次,并授权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更高的扣减额度,鼓励各省级行政区采取优惠政策吸引人员与企业。
3、明确个人所得税向户籍地税务机关缴纳,在某地连续居住满12个月可以登记为该地户籍。这也就意味着户籍人口流动也就是个人所得税流动,引导地方政府积极接纳在本地几个常居住的外籍人口,户籍登记逐渐成为地方政府服务居民的方式。
4、规定经常居住满12个月,包括购房入住、租房入住、亲属投靠入住、亲戚朋友投靠入住,只要连续居住满12个月且有合法收入来源则可以登记为该经常居住地户籍,也就使得目前的户籍制度从“审批制”变成“核准制”。
5、成立税务警队与税务法庭,前者受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以税务机关管辖为主,后者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与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负责税务征缴与税务司法事务。
6、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合并为中国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承担英格兰银行、法兰西银行、德意志银行、日本银行一样的职责,即使“中央银行”有发挥商业银行职能,还是各商业银行的保障银行。全国财政收入、公共款项统一由中国银行来监管与服务,公共开支一律凭银行票据支付汇兑,也就极大减少了现金使用遏制经济腐败。
这六项改革一旦出台,“组合拳”之下房价岂能不降?网络时代央行完全可以简便快捷处理全国公共资金流,上下其手的贪腐即使不能完全遏制但显然贪腐难度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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