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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手机相机对着电脑屏幕拍录卷宗的日子即将过去了

(2015-03-13 14:35:08)
标签:

惠州市律师协会

维权委员会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律师阅卷

分类: 法律

拿着手机相机对着电脑屏幕拍录卷宗的日子即将过去了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杨择郡、余安平律师参加与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座谈

 

313日上午,惠州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举行座谈,共同商讨如何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许焕茹律师、副会长杨择郡律师带队,维权委员会委员刘伟、黎小辉、余安平律师及惠州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万慧萍一起前往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交流。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林清副检察长、案管中心罗惠娜主任和陈春兰、叶巧等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交流会。

拿着手机相机对着电脑屏幕拍录卷宗的日子即将过去了

杨律师在座谈会中充分肯定了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律师工作的支持,认为惠城区承担着整个惠州市三分之一左右的刑事案件审批与公诉工作,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办案律师的支持与理解很大程度上就是对整个惠州律师的支持与帮助。杨律师建议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律师阅卷采取刻录光盘的措施,从而方便律师更好为法律服务。杨律师表示律师协会可以向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供可供刻录的光盘,由律师协会规范这些阅卷光盘的保密与归档。

拿着手机相机对着电脑屏幕拍录卷宗的日子即将过去了

余律师代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在座谈会中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向检察院反映了一线律师的想法。余律师建议检察院既可以提供光盘刻录,也可以扫描打印部分重要卷宗材料。余律师还建议检察院在案件移送法院或者其他检察院或者退回补充侦查时及时告知提交了委托手续的辩护律师,从而使得辩护律师对案件有效跟踪,以便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拿着手机相机对着电脑屏幕拍录卷宗的日子即将过去了

林检察长当场表示可以接受向律师提供刻录光盘,认为律师通过律师协会向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设性意见,是共同推动法治建设的最佳途径,欢迎律师协会与检察院定期交流共同进步。罗主任对律师阅卷跟踪进行回应,认为律师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查询跟踪案件。律师提交委托手续时,案管中心会给律师提供案件密码方便网络查询。

拿着手机相机对着电脑屏幕拍录卷宗的日子即将过去了

会后杨律师等前往惠东县人民检察院继续推进刻录光盘的阅卷“新思路”。杨律师表示,律师拿着手机与相机对着电脑频幕双眼幻光拍录卷宗的日子即将过去,律师光盘刻录阅卷的“新时代”即将到来。律师协会与检察院等司法机关通过座谈会进行有益交流,是对建设法律共同体的巨大推动,应当成为律师与司法人员有效沟通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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