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陪一位借款案件当事人去法院向主审法官提交补充材料。这位当事人开完庭才找到我,当然是“马后炮”,我即使有心帮忙也无能为力。她的这件案件其实很普遍,那就是先后3次借钱给一位朋友(小孩的干爸),第一笔借款20万一直没还,第二笔15万、第三笔5万还钱后对方撕毁了借条。当时大家是很好的朋友,因此也没有留下完备的手续,对方甚至借钱拿现金,还钱银行转账,从而造成一种“假象”即借到女方后两笔款没有记录,从而可以借后两笔还款转账记录来证明已经还清借款。
我与法官交流意见后,也认为本案很棘手,如果没有新证据那么很容易女方败诉。作为只能将就证据的律师,我只能表示“无能为力”,因此建议她撤诉另行补偿证据,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例如找讨债公司出马)向男方追讨借款。如果合法手段无能为力,那么非法手段就成为最后的选择,如同军事手段是外交手段不凑效后的合理选择一样。律师当然不能多讲,法官更不会明确叫当事人如何如何,这就是“法律人”的悲哀——对付无赖只能穷尽合法救济后倾向于非法救济。
男女关系本就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关系,曾有人问“男女之间有哪几种关系”?我的回答是,男女之间可以是爱人关系、情人关系、朋友关系、知己关系,但切忌与自己的情人、知己之间发生经济关系,或者说只有爱人、朋友之间才能有经济关系,而且朋友之间的经济关系必须谨慎。情人关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关系,一方面与爱人一样可以“亲密无关”甚至“水乳交融”,另一方面则因为其“不合法”受到主流社会唾弃。一旦情人一方试图“转正”成为爱人,而另一方不愿意或不能实现,那么既有可能变成最可怕的敌人,最普遍的就是借助“大奶”之手实施报复行动。知己关系属于“奢侈品”,要保持那种纯精神关系,只有少数上品人物才能够享受。与“悠然心会”的知己一旦发生性关系,那么红颜知己就沦落尘世变成“小三”,而“小三”一旦沾染金钱铜臭则误入风尘变成“二奶”,这就是普通男女之间所谓情人关系、知己关系难以长期为继的原因,象林徽因与金岳霖那样“长相依”又“长相忆”却能够保持晚节,只能是非一般凡俗可比。
至于男女朋友关系,绝大部分会转化为爱人关系、情人关系或知己关系,单纯的朋友关系只适用于没有经济往来更没有业务往来的男女之间,双方都是“聪明人”,那么通过保持男女将往的分寸来避免男女朋友关系“变味”不仅是“技术”更是“艺术”。男女之间最简单的关系就是广东人常讲的“拍档”,即可以一起赚钱,又可以一起筹划,还可以一起狐朋狗友“小资”一把——一起吃吃西餐、喝喝红酒、看看比赛、游游山水、赏赏月光、听听乐曲、做做公益,既能够陶冶情操又能够享受生活。
男女关系的江湖法则,最关键一点就是“目标定位”,不要与爱人谈钱,不要给情人借钱,不要与知己上床,不要与朋友交往过密。或者说爱人是用来谈情的,情人是用来谈爱的,知己是用来谈心的,朋友是用来谈天的,任何违反江湖法则的就难免“很受伤”。过的“小资”一点,既是提高生活品质,也是避免彻底沉沦。我们年轻时都曾不食人间烟火不甘凡俗,那么保持这种情趣就是青春永驻的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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