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按:翻出旧作,我似乎也是“大赦贪官”的支持者。庸官才是头号敌人,贪官还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往往是制度落后的产物。
午间观书,读《郁离子》之《赵人患鼠》,对赵人的智慧大为叹服。该故事说的是战国时,有一个赵国人家里发生了鼠患,到中山去找猫。中山人给了他猫。这猫既善于捉老鼠,也善于捉鸡。过了一个多月,老鼠少了,鸡也没有了。面对猫抓老鼠又吃鸡,赵人的儿子主张把猫赶走,赵人则认为没有猫(鼠患)比没有鸡的危害大得多,因此两害相权主张留下猫。
其实,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又想马儿长得好,又想马儿不吃草”的“好事”,所谓能力又强脾气又好道德水平高的“完人”,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今天许多人对“人才”及其苛求,又是“学历”,又是“出身”,又是“工作年限”,又要“没有不良记录”,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没有个性的庸才充斥各个阶层。大凡有能力的人,一般都会有个性,在“抓老鼠”的同时“吃鸡”那是很正常的现象,只要他能够完成“抓老鼠”的本职工作就可以了。求全责备、精益求精,其实并不适用于实际工作。
笔者又想起与一位中级法院法官的对话,他认为许多贪官其实做出的贡献远远要大于庸官,可是贪官却被我们按照“贪污罪”判刑甚至枪决,而庸官却能够因为“不贪”长期占据领导岗位。我认为,对于官员而言,其本质工作就是“办事”,因此一位不办事的庸官如同一只不抓老鼠的猫,这才是坚决要驱逐的;一位办事得力又有些贪污行为(只要这行为不是很过分),如同一只既抓老鼠又吃鸡的猫,这些猫是应该挽留的。有人认为“不做贪官”就可以成为好官(清廉),对于不做事的“清官”,如果说“不作恶”就是功劳,那还不如刻成木偶放在衙门,岂不更省事?
因此,笔者对于贪官是持谨慎态度的,对于那些有显著政绩而贪占并未过分的官员,应该给予出路让其“戴罪立功”(可以定期赦免),而对于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官员,则应该“统统驱逐之”,因为无论是“不作为”(猫不抓老鼠)还是“滥作为”(猫不仅不抓老鼠,还侵害主人财产),其社会危害性都远远大于贪污(吃鸡)。笔者建议,对于贪污而不枉法的贪污犯罪,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对于枉法行为无论是否收受贿赂一律从严处罚,这样才可以使“猫”们专心“灭鼠”而不是荒废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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