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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幸福与压抑

(2010-06-08 10:04:48)
标签:

律师

紫金

调解

离婚

杂谈

分类: 随笔

    昨天上午,我与当事人一行三人驱车赶往一百多公里外的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法院开庭——一般而言,珠三角地区的律师不愿意到外地办案,尤其是揭阳、潮州、汕头、梅州、河源这些法制不健全地区。不过,由于是一位教授朋友的嘱托,虽然不愿意,我也只得“欣然接受”。在中国,尤其是律师行业,许多案件明明不想办理,也不得不考虑到人情世故必须“不辱使命”。

   这本身不是一个疑难案件,不过由于紫金县地区“民风淳朴”,法理往往不得不屈服于人情,使我有些犯难。当然,我已经做了两手准备——我们是代理被告,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都在惠州,所以我们首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并且直接受庭前调解。当然,如果法院裁定驳回,我也写好了答辩状,不过尚未让当事人签名,要看看法庭处理结果。

   离婚案,对方“七大姑八大姨”来了八位,我们就当事人和她妹妹以及我本人。由于担心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对这些我早有耳闻),法院也派出法警(两杆两星,法警大队长)坐镇。事态按照我们的预设发展,法院表示受理“管辖异议申请”,先行庭前调解(庭内调解就意味着我们可能放弃管辖异议)。对方没有请律师,男方在深圳经商的哥哥陪同出庭。在调解中,我提出对方所诉与事实完全不符,并从对方诉状中得出多条结论支持我方观点,并提出鉴于男方对女方的伤害已经使双方没有和好可能,女方同意离婚;由于孩子不满三周岁且女方善于照顾小孩、女方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建议由女方抚养小孩。当事人给我的要求就是抚养权,其他未作要求。

   在案件审理中,男方家人频频打断我的发言,还用方言辱骂律师,甚至进行恐吓,我一笑了之——既然来这些山区办案,心理准备我还是有的。有法警在场,他们也不可能有更激烈的行为。我们曾有一位律师在法警护送下等车“逃走”,我想我应当不会如此。

    由于对方没有请律师,只能凭经验参加调解辩论,是我很轻松压倒对方。法官宣布庭前调解结束,于是我们做好笔录后,留下一份没签名的答辩状供法庭参考。我们本以为这场官司到此为止,对方只能到惠州起诉。可是在离开县城38公里处,突然接到法官电话,对方愿意调解,只是在探视权问题上可以商量。

    我们回到法院,男方虽然还是对我很不满,但是还是安静下来商讨探视权。根据双方的意见,法院制作调解书,我们终于顺利过关。我感谢法官做了不少工作,法官说他们也明白打官司也会输,不如好聚好散,至少在探视权上留下一些相处空间。还跟我说,这些人没见过开庭,让我无需见怪。我只好笑笑,也许下次这些地方的开庭,除非是在市区,我可能不来了。毕竟,被一批人堵在法庭出不来,要靠法警保护才可以从法庭下来到车里,甚至坐到车里还在被对方围吗,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所有的律师都喜欢与律师打对家,一方面可以提高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可以获得对手的尊重。那种“惺惺相惜”之感,以一种愉悦。

    在回来的路上,我紧绷的神经松弛了下来——倒不是对开庭的紧张,而是对安全的担忧。毕竟,被人威胁不是好玩的事情。看到委托人一脸的轻松,我也放下心来,想回到惠州好好喝杯茶放松一下——下午还有一对案子要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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