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样保护乡土历史建筑
(2011-08-17 18: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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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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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古村镇中近半个世纪来人口大量增加,兄弟长大又要分家析产,而且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在保护历史原真性前提下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镇和它的各种建筑物不可能充分适应这些变化,因此,应该及时开辟新区。新区要有规划,规划要有前瞻性。新区与旧区之间应该有隔离带,作为保护古村镇的建设控制区的一部分,防止新区建设干扰古村镇的面貌和生活气息。新区与旧区之间应有密切的联系,使旧区居民也可以方便地使用新区的各种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文教卫生和体育娱乐等设施,也便于新区与老区居民之间亲密的交往。
各种商业旅游业服务应主要设在新区内,以保持古村镇的原有面貌和生活状态。
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镇,应该尽可能继续它原有的类型性功能,……如某种经济、文化活动已经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条件,则应尽可能选择与原有功能相接近的功能,既避免闲置也避免使用不当,从而导致古建筑破坏。
不强求从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镇中迁出大量原住户,也不强求留住大量原住户。应依靠在古村镇内完善和改进公共工程和设施,提高古村镇作为居住区的功能。有一部分作为文物的古村镇不能完全适应生活急剧的大幅度变化而有一定程度的“博物馆化”,但它们会因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而保持活力。
允许对古建筑内部进行适度的改造,这些措施都不可以改变古建筑的结构和空间格局以及外部和院内的面貌。建筑的改造应当遵从文物建筑保护的“最低程度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和“可读性原则”。同时,应保留每一类建筑中的一两幢不予改动,并保存它原有的家具、工具、器物和历史、生活、习俗等特色和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