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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是利器,不用也作废

(2008-08-14 16:09:40)
标签:

三包

释义

美的

it

分类: 三包释义
有人说,“三包”是消费者的护身符,保护伞,这话虽说没错,但是,有了“三包”,并不等于消费者的权益可以高枕无忧了。在长期的投诉处理中,笔者发现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那就是用户因对三包规定的不了解,无意中屡屡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就在笔者着手采写本文时,一位常小姐给笔者打来电话,她投诉美的公司不给她换空调,售后服务不作为。常小姐为什么要投诉美的不作为,此事还得从06年6月说起。

  06年6月,常小姐购买了一台美的空调,使用大约一个多月便不制冷,维修后不久,该空调还数度出现问题,并且先后三次加氟。今年8月,该空调再次出现故障,但机器已经过保,需付费维修。由于机器屡屡出现故障,常小姐对此极为不满,并告知美的,说空调多次故障是由安装不当引发的,因此,厂家的过错在先,她要求美的公司给予换新机。

  常小姐提出的换机要求,笔者认为厂家一般都不会答应,道理很简单,仔细分析三包规定就会发现,无论是“7天包退、15天包换”,还是“经两次维修不能解决问题可换机”等规定,均是三包期限内的行为。产品一旦过保,正常情况下,用户就无权要求厂商退机或者换机。

  从常小姐反映的情况来看,她的空调已购买了两年多,远远超过了整机一年保修的期限(压缩机等主要部件保修三年,目前还未过保),在这种情况下,厂家拒绝换机并不违规,用户也无话可说。

  而近期发生的两个投诉更让笔者记忆犹新。

  空调在购买的第五天便出现故障,用户李先生原本可以根据“7天包退”的原则要求商家退机或者换机,但是,因为不了解三包规定李先生并没有这样做,退换机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此后的几个月里,李先生的空调还先后发生了6次故障,由于每次都是免费维修,他也没有太在意,今年7月,当机器再次出现故障时,因为整机过保,商家提出要付费维修,此时,李先生才对产品的质量感到不满,并要求商家更换新机。

  马先生的投诉则代表了另一现象。

  马先生的空调最近小病不断,由于离过保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了,他要求商家彻底维修好。而商家每次都表示,“空调没什么大问题,这次修了,肯定不会再有问题了。”就这样,他的空调过保了。当空调再次出现问题时,维修部称空调的主板有问题,需要更换。马先生此时明白了,原来,此前的小问题都是主板故障导致的,维修部当时不愿意更换主板,是想等过保后再换,可以狠赚一笔。

  纵观所有类似的投诉,笔者发现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即产品在三包期内出了问题,因可享受到免费维修,用户一般不太注意维权,有些用户可能想到了维权,但厂商可能会以故障不大为由,来敷衍或回避用户的要求,个别厂商甚至会采用拖延和安抚的办法,将用户的机器拖过三包期,此时用户再想起维权,已经晚了。

  曾有消费者提出质疑,说自己的机器已经达到了换机条件,作为对三包规定了如指掌的厂商,不给用户提示难道没有错吗?

  对此,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的周明秘书长曾表示:三包规定中,用户的机器达到了退机或换机条件的,用户可以要求厂商退换机,如果不提,厂商并没有主动告知用户的义务。

  笔者仔细查阅了《三包规定》、《产品质量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均未有厂商应提醒用户及时维权之类的规定。

  其实,厂商不提醒用户很正常,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厂商的职责所在,而无论是退机还是换机,厂商的利益都不可避免地会受损,在这种情况下,硬性地要求厂家主动提醒用户,实在有些勉为其难。

  结束语:

  上述用户反映的情况值得大家注意,315消费电子投诉网(www.315ts.net)在此也建议所有的消费者,在产品出现故障后,最好参照相关的三包规定及时维权,切莫等到过了三包才想起,这样不仅白白浪费了三包赋予的权利,还会让自己空生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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