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进入网络时代,这是毫无疑义的。网络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我们已经进入自媒体时代,只要你愿意,经过简单的申请,你就可以建立你的媒体。自媒体是你“露一手”的窗口,在你的媒体上,你可以尽情地“表演”,你可以发新闻、可以做文学、可以做艺术,当然也可以做“微电影”。
什么叫“微电影”?这个概念是怎么来的?
微电影这个概念正式出现才几年。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微电影是自媒体时代的影视作品。说具体一点,微电影:自媒体人的影视作品。我们研究微电影,必需深入理解自媒体。
美国新闻学会的媒体中心于2003年7月出版了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里面对“We Media(自媒体)”下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
网络自媒体的数量庞大,其拥有者也大多为“草根”平民,网络的隐匿性给了网民“随心所欲”的空间。美国著名硅谷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给的专著《自媒体:草根新闻,源于大众,为了大众》,充分论述了自媒体的特点。
平民化、个性化
自媒体最根本的特点平民化。只要你愿意,每个平民都可以拥有一份自己的“网络报纸”(博客)、“网络广播”或“网络电视”(播客),当然,还可以看成一个出版物,自己当出版人,也可以看成一个影视编导工作室,自己当编导或电影导演。
门槛低、运作简单
对电视、报纸等这样的传统媒体而言,媒体的运作无疑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它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维系。并且,一个媒介的成立,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层层核实和检验,其测评严格,门槛极高,让人望而生畏,但是,在这个互联网文化高度发展的时代,用户只需要通过简单的注册申请,根据服务商提供的网络空间和可选的模版,就可以利用版面管理工具,在网络上发布文字、音乐、图片、视频等信息,创建属于自己的“媒体”。拥有自媒体,不需要你投入任何成本,也不要求你有太高深的专业技术知识。其进入门槛低,操作运作简单。这是网络技术提供给人类的。这是人类文化进步的必然。
交互性强、传播迅速
没有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得益于数字科技的发展,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们都可以经营自己的“媒体”,信息能够迅速地传播,时效性大大的增强。作品从制作到发表,其迅速、高效,是传统的电视、报纸媒介所无法企及的。自媒体能够迅速地将信息传播到受众中,受众也可以迅速地对信息传播的效果进行反馈。笔者曾与远在新疆的一个作家合作创作过一部微电影,自媒体与受众的距离为零这点我深有体会。
自媒体之所以爆发出如此大的能量,之所以对传统媒体有有如此大的威慑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其传播主体的多样化、平民化和普泛化。
其一,多样化。自媒体的传播主体来自各行各业,这相对于传统媒体从业人员单个行业的知晓能力来说,可以说是覆盖面更广。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对于新闻事件的综合把握可以更具体、更清楚、更切合实际。就艺术而言,那更是百花齐放,斗奇争艳。
其二,平民化。自媒体的传播主体来自社会底层,自媒体的传播者因此被定义为“草根阶层”。这些业余的新闻爱好者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来说体现出更强烈的无功利性,他们的参与带有更少的预设立场和偏见,他们对新闻事件的判断往往更客观、公正。这些业余的影视作品爱好者,他们的艺术作品更具个性,更能表现个人的情感。
其三,普泛化。自媒体最重要的作用是:它授话语权给草根阶层(包括影视话语权),给普通民众,它张扬自我、助力个性成长,铸就个体价值,体现了民意。这种普泛化的特点使“自我声音”的表达愈来愈成为一种趋势,也在艺术的自我实现方面愈来愈成为一种趋势。几年前,我曾写过一篇关于DV在中国的文化意义的文章。DV是Digital
Video的缩写,译成中文就是“数字视频”的意思。
DV在中国的文化意义,是话语权的扩大和下移。有学者指出,我相信DV在中国的文化意义可能比任何国家都要丰富。摄像机在中国曾经是电视台和权力的象征。在过去,当你拍一个人,他会首先问你:“你是哪个单位的?你有单位介绍信吗?”,被拍摄者并不是不愿意配合,而是他不敢讲述,他害怕自己的话与官方意识形态发生抵触,这个可能给他自己带来麻烦。在中国,单位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所以纪录片作者都保持和电视台的关系,从而获得拍摄的权力。
DV改变了摄像机的权力属性。DV改变了纪录片作者必须依附电视台才能拍片的处境。DV和使用DV的人是对于原来生产关系的一个巨大改变。这个拍摄行为就具有了不一样的文化内涵。自媒体,DV改变了人的身份,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平台。
自媒体使作者身份变了。有的是发廊女,有的是理发师,有的是诗人,有的是“流浪记者”和失业人员。这些年独立纪录片的一个重要现象是游民拍游民,我后来称之为游民电影。如果把体制内的拍摄叫“正规军”,那么,这些人可叫“游击队”,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文化现象。现在创作者大多不是为单位拍摄,所以很自由。
如今,人们可以很方便的做视频,这也算一种自由。这是从拍摄者的身份来看的。
微电影是自媒体的产物。说具体一点,微电影是自媒体人的影视作品。微电影特性是由自媒体的特性所决定的。所谓“微电影”,是指在自媒体时代的大环境下,首先是制作人的“微”,是一个个体,象大海里的水滴,象沙滩上的沙粒,“微”得不能再微了,但自媒体人对自己的媒体产品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弄个什么东西,弄成什么样子,完全是自己说了算,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媒体人的权力是很大的;其次,是一种以“微小投入、微小制作、微小剧情、微小记录”为内容特征,以精致、简短、简约为表现特征的电影。当然,有些也可以做得很长。“微电影”实现了电影从传统精英制作模式向草根“拍客”的转变,从普通事实记录向剧情创作的转变,成为一种有别于传统电影制作,但又脱离于普通拍摄记录的影视作品。
实践中,不同视角下的微电影具有不同的分类,按照创作的层级不同,可将其分为自由创作型、企业定制型和专业制作型。其中,自由创作型系属个人情感意志的自由表达,不带有任何商业目的,主要依靠个体的媒体平台进行传播,这是大量的,是“微电影”的主体,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很难把某个人的某部作品定义为微电影的开端,象一片云落下无数点雨,说不清哪一点是最早落下的;企业定制型则是企业投资进行制作,内容倾向于广告化、商业化,这个得按照投资人的要求去做,个人的意见受到一定的限制;专业制作型是由专门的影视公司进行制作,以商业化为创作取向,与企业定制型是一样的。从当下微电影所反映的内在审美取向来看,大多数微电影题材来源于现实,“再现”于现实,能够让广大受众置身于剧中,具有对生活面貌的纪实性与真实性,系属一种纪实的美学。当然,随着创作人各方面素养的提高,微电影的质量是会不断提高的。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有的研究者对微电影提出以下几个观点,也值得借鉴。
1.微电影是新媒体时代下的产物。传统电影院主要是通过影院模式放映,微电影是借助新媒体的播出平台,主要是通过网络、手机等模式播出,这改变了传统电影高高在上的姿态,拉近了电影和受众的距离,使微电影的普及程度更高。微电影的这些特征都充分体现出了微电影是新媒体时代下的产物。
2.微电影不等于传统网络视频短片。一部电影诞生的背后,是一条庞大的工业流水化作业生产线,编剧、导演、演员、摄影、服装、置景、收音、特效,再加上剪辑、配音、洗印等复杂的后期制作工序,所涉及的财力、物力、人力都不是常人所能轻易应对。同样,微电影的制作在技术上和艺术上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这些专业化的要求上微电影并不等于传统的网络视频短片,微电影更偏向商业化的专业影视制作,而视频短片更多的是一种分享式的自娱自乐。
3.微电影不等于加长版视频广告。微电影不能等同于加长视频版广告,某种程度上微电影可能是因广告而生,但是它不应是为广告而生,它不能将诉求的重点和目的直白地表现为为商品和品牌宣传。微电影的制作者应该认识到只有以好的故事打动人,以独特的手法吸引人,才能使作品获得生存的空间,才能对社会产生影响,只有这样才能谈及对品牌的宣传效果,才能找到微电影实现盈利的机会。如吴彦祖主演的微电影《一触即发》被媒体和业内人士称为“不是广告的广告”,这个案例取得的成效就充分体现了微电影与商业广告的巧妙融合,也证明了微电影不等于加长版广告。
对“微电影”有各种不同的认识是很自然的。有各种各样的定义也很自然,在不同定义的比较中,在实践当中去认识。这是人类认识事物的正常规律。
也可分几个角度去理解:一是从时间的角度。时间比较短。具体因人而异。二是从个人化的角度。个人申请一个博客,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媒体”,个人的生日、婚礼、同学聚会等作个片子。三是从成本的角度。片子花很少的钱或者不花钱。四是从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角度。体制内的叫“大片”,体制外的叫“微电影”。五是从播放的角度。在院线播放叫“大片”,在小范围看叫“微电影”。六是从专业和业余角度。这些要素是不是同时具备?
对“微电影”,也可以看作网络时代一种影视文化现象,是一种广泛的群众性的影视文化活动。由于网络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掌握运用影视技术,就象人类掌握运用文字工具一样。是应该值得欢呼叫好的。平民们获得了更广阔的舞台,他们也会获得自我实现的一种快乐。在这个意义上,我不认为“微电影”产生于一种商业需要,把它看成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似乎更合理一些,似乎与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更近一些。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由于网络技术提供的平台,使一个人早上是漁夫,中午是诗人,下午是画家成为可能。人将全面释放自己的潜能。
人的自我实现是人的永恒的需要。记得前些年从报纸上看到一则资料,说的是一个大学校长退休在家没事儿干,家里大小买个东西他都要求要打报告,经他批一下才能实施。后来上街头免费给人指路。他总觉得吃了饭就应体现一点价值。这就是人的一种内在需要。这种需要的满足使人不断收获快乐。
从个体的角度看,“微电影”就是视频自媒体人的影视作品。我感到这个定义是比较贴切的。
去年,在“陕西大学生在线”的“微电影”评审筹备会上,我曾说“微电影”就是“小巧的视频创作”,经过这一段的学习研究,我对“微电影”的看法是,自媒体人的影视作品。有点变化。不同的定义反映了人的认识的发展。
“微电影”是网络时代的产物,没有网络就没有“微电影”。我之所以这样去认识,这与我个人的学习经历有关。几年之前,我在“陕大在线”网站,当时提出了网络文化建设从网络散文开始,“在线”开了“网络散文”专栏,同时我也申请了博客,这样也算有了“自媒体”,开始写文字,后来配图片,再后来,就做视频。去年4月,在西大现代讲座提出了网络散文的4种形态,这篇论文已被《传播》杂志刊发。网络视频散文从影视作品的角度看就是“微电影”。不过它应属于电影发展史上的“散文电影”或“诗电影”。电影是第七艺术,是书法绘画音乐舞蹈雕刻建筑文学之后的艺术,而且它综合了前六种的特点。“微电影”更是艺术和技术的综合,它还需要一定的网络运用技术。我把过去在院线播放的叫“大电影”,把出自于个人自媒体的叫“微电影”。“
大电影”讲分工,分出几十个上百个工种,由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去分担不同的工作;“微电影”讲综合,把几十个上百个工作由几个人甚至一个人来做。这是两个不同的方向。由于讲“综合”,每个分项的“专业度”可能不够,比如文图声,在专家看来不够专业,不符合“电影创作规律”,“艺术形式不完美”,等等,这些我们相信作者会慢慢的提高。这也是人的成长的过程。我自己就已做了一些微电影,在这方面有些体会。陕西电视台去年给我拍的人物专访中用了一个微电影。我还打算个人拍一个纪录片:书韵琴声:中国钢琴制造寻迹。这就是说,在网络文化的大背景下,一个人做一部电影片已不是梦想,而是现实。在新闻行业,现在讲“全媒体记者”
,全媒体记者是指具备突破传统媒体界限的思维与能力,并适应融合媒体岗位的流通与互动,集采、写、摄、录、编、网络技能运用及现代设备操作等多种能力于一身的人才。“微电影”创作者也需要这种素养。因此说,我们组织微电影比赛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养,对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而言,更是一种必需的专业训练。对于电影专业院校,那更是自不待言了。
有的人认为,随便拍几个镜头凑几句诗,那是很简单的事,我说技术活儿简单,但艺术活儿并不简单,古语云:“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那两三句诗不是简单活儿,需要长期积淀与学习。一位大师说过,学电影最好的方法是两个:一个是拍电影,要自己去实践;一个是看电影,要看很多。这两个方法如果能同时进行,你就能学好电影这门手艺。让我们在自编自导自拍自制微电影中学习微电影,这既是一门专业技术,也是一门叫我们的生活充满色彩的艺术。
文字文化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影视文化历史相对来说短得多,文字开始也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渐渐地为越来越多的人掌握,影视文化也要经历同样的过程。影视文化是网络文化一道靓丽的风景,微电影是我们“陕大在线”一个新的文化亮点,我们要通过微电影的比赛,把我们的影视文化建设不断地推向前进。
(此文是作者在2014年“陕大在线”微电影比赛表彰会上讲话的部分内容)
作者是“陕西大学生在线文化顾问”,也是陕西新闻出版局审读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