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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团队跟投制度

(2015-01-25 23:04:16)
标签:

股票

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

金额

人员

分类: 上市、债券、资本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团队跟投制度

 

为了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增强基金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同时增强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跟投的基金类别:

   1、拟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

   2VC投资基金;

   3、并购投资基金。

   产业基金和证券型基金比照执行。

 

二、跟投人员

跟投人员,指直接主导项目尽职调查,对项目的风险控制和投资决策起着重大影响的人员。主要指:

1、  项目投资经理;

2、  投资助理;

3、  主管投资业务的分管领导

 

三、跟投方式

1、项目投资经理及投资助理必须跟投其保荐的项目;

2、投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必须跟投基金;

 

四、跟投人员的投资约束

1、跟投人员的投资不得提前赎回;

2、基金跟投人员的收益分配按跟投协议约定的执行;

3、试用期员工可以不跟投。

 

五、跟投比例和金额

1、团队总体跟投比例及金额与基金材料所要求的一致。

2、强制跟投人员每次跟投的最低金额标准:

公司主管投资副总裁及以上员工对每只基金的跟投标准不得低于5万元,基金规模低于1亿时,跟投金额最低标准按五折计算。

项目组对每个项目的跟投金额不得低于项目投资额的0.18%,对项目融资类基金,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原则按五折计算,金额超过5亿元的,单独处理。

如项目组人员中包括试用期员工,总的跟投金额可按六折计算。

 

六、员工跟投按公司《公司项目跟投借款制度》之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员工因跟投基金需要向公司借款的,按《公司项目跟投借款制度》之规定办理。

 

八、符合强制跟投的人员不履行跟投责任时,对应的投资项目奖金为零。

 

九、长期不跟投的强制跟投人员的处理

属于强制跟投的人员连续两次不履行跟投义务的,公司可以根据投资部门人员配置情况将其降职、降薪、免职或辞退。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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