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马分尸是古代的一种酷刑,用五匹马或牛拉扯裂人的头和四肢,又称“车裂”。明·胡文焕《群音类选·北腔类·王昭君和番》曰:“无不盖你亏心汉,今日把你分尸五马,远配千年。”作为一种刑罚,五马分尸早在周朝就有了,历史上被五马分尸的人有不少,但多是对政敌、仇人实施的,很少对一般百姓,但历史上确有因为忤逆不孝而被五马分尸的人。
史载前秦建元三年(367),有司奏报说,某人偷窃了他母亲的钱财而逃走在外,被官府抓获,打算把他流放到边远地区。太后(苻坚的母亲苟氏)听说此事,气愤地说:“罪款三千条,没有比不孝更大的了。应该把这不孝之子在市朝处死,为什么却要把他流放到远方去呢?难道中国外能有无父无母的地区吗?”于是苻坚下令将不孝子车裂处死。
还是这一年,池阳(今陕西泾阳西北)有个百姓听信了他的妻子的挑唆,打算害死自己的母亲,就让母亲坐上车子,说是去看望亲戚,一直拉到南山中。母亲问他:“儿呀,去亲戚家怎么走到这里来了呢?”儿子怒斥她说:“老丫头,不许多嘴!”就让母亲下了车,领她到溪谷之间。这个不孝子离家的时候,妻子悄悄嘱咐他,一定要把母亲身上穿的内衣带回来,因此他在杀母亲之前必须脱下母亲的内衣。但是,他不好意思亲自动手,就背朝着母亲,厉声命令车裂母亲自己脱衣。母亲哭着说:“我生你养你,想不到今天落个这样的下场。你既然听信媳妇的话,把我杀死就算了,不要逼索这件衣裳罢。”儿子又怒斥她不许多嘴,更严厉里命令她快脱。母亲悲愤之极,呼喊到:“天神,山神,你们都看见了吧!”话音未落,只见儿子手中的刀,忽然向着他自己的头顶砍下,身体栽倒在岩穴中。母亲见儿子已死,乘车返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媳妇以为是丈夫回来了呢,迎上去问道:“我要的那件衣服拿回来了吗?”母亲大声呼唤邻居,人们抓住那位恶妇送到官府。官府把此事奏报朝廷,苻坚下令把恶妇车裂以示严惩。这是见于史籍记载的受车裂之刑的唯一的一位女性。
评析:行孝乃人之根本,不仅是伦理之要求,也是做人之义务,法律规定之责任。五四以来,反对旧道德自有时代意义,但反对旧道德不等于不要道德,也不等于反掉所有道德,比如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等,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非但不能抛弃,反而要大力弘扬。经历“文革”之后,尊师重教成了问题,后来我们解决了,教师得到了尊重。随后,尊老爱幼,行孝尽责也成了问题,可是我们却一直无法解决,单靠教育不仅,单靠一纸空文的法律也不行。古人在这方面的教育是成功的,一是有严厉的法律,忤逆不孝乃十恶不赦之大罪,具有震慑作用;二是有二十四孝故事和众多著述说教,建立了一整套教育体系,耳闻目然都是孝道;三是对父母长辈有地位和权利保证,不容违逆,同时还有社会监督机制,忤逆者无处藏身。与古代相比,我们今天对孝道的宣传、保障、制裁等等都是历史上最差的时代。如果按古代刑罚,今天有多少人早被五马分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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