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病闹”的
按说我也快到了知天命的年龄,气应该顺了,平日里不该那么大的火气。我也一次次地想立地成佛,厚道些,平静些,但改起来真的很难。太太常说我的暴脾气是“病“闹的,好朋友们也这么说,我想也许有道理。但这世上各种各样的“病”是越来越多,非典、流行性感冒、哮喘、软骨病、狗眼病、阿毛阿狗常得的病……,“病”实在太多,医术不足,越治越多。
我还有个毛病,有气必须要释放出来,否则憋得难受,痛快地释放了,既刻天晴日灿,什么事都没有了。过去,我常常是冲撞过某个人后,第二天忘得一干二净,见面还高兴地与人家打招呼,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一个老中医对我说:你这脾气最好也别改了,改了会生新病的。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人什么都可以改,唯独性格不能改,改不好就真的BT了。
今天在单位我又把一个打上标签说自己是副司长的副所长给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本来是很小的一件事,在出国签证的派遣函上签个字,结果他硬是搞得很复杂,哆嗦了半天不敢签这个字,然后非要请示正所长。我压了半天火,最后还是爆发了,我说:“这么大点的事你也踢皮球,你还能干点什么吗?你干脆自己辞职算了,这种水平,才没才德,事没事德,当什么所长,干不了就别干了。”
不发火,今天这个字肯定签不了,发了火,这个字肯定就能签,这个人病得不轻。结果这位阿斗式的所长还是打了一堆电话请示后,给我签了字。
以往我把事情搞完了就不生气了,但今天有点例外,我还真的觉的很不痛快,我这不是冲着某个人,而是冲一批人的病态。
一个领导,不敢承担责任,不敢负责任,不做不为,真的是一种很龌龊的行为。但现在这样的人很多,病得都不轻。官场虽有官道,但我是学者,我还真的就不信这个邪。
其实,现在的“病”不止在官场,还在很多的地方发生。
前几天看电视,说北京有一个十字路口前有一个标牌,标示着禁左、禁右、禁前行驶,许多司机开到这个路口就傻了,后来才搞明白,这个牌子是修路时立的,事后交通管理局和修路的都忘了拆了。我想,这是“铁路警察”常犯的病,各管一段。
巧在这个情景今天竟让我也遇到了,在人民医院的西门有一条南北走向的路,我在这条路上开车已经许多年了。今天偶然发现路口多了一个牌子,是交管部门立的,上面写着“大十字路口禁止左行”,但仔细看,图标画的却是禁止右行。我晕了。这也许是做标牌的加工厂不懂交规图例吧?
还有许多的病是没病找病,不病就挣不到买药钱。
我家楼下有一条双向三车道马路,旁边是京客隆超市。每天,马路上都会停很多的车,常常是占据一半的车道。还有许多穿着交通协管员服装的人在这里疏导车辆和收费。但是,每隔几天,交警就会来贴罚单,一贴就是几十张,而此时被贴罚单的司机就会拿着正规的停车收费单据与交警们大吵大闹。交警说得很明白:这里不许停车,收费的全都是黑收费。
这件事报纸、电视已曝光过多次,但至今仍未改变,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想不言自明。
其实交通部门解决这件事的办法太容易了,在路边立两块标牌:此路段严禁停车,违者拖走。可惜,就是没有人去立。
这世上还有许多的病,病人传染给医生,医生又传染给病人,病人的病越来越重,而医生也成了慢性病人。
我和新浪的官司法院今天下了判决书,判决新浪在其科技频道连续致歉并赔偿我精神损失费6000元,诉讼费新浪负担2000元,我负担1000元。如果算个总帐,扣除律师费、诉讼费,我一分没赔,一分没赚,赔的是时间和精力,赚的是要回公道和尊严。所以,新浪赔我的其实不是精神损失费,而是对直接费用的实报实销。
我知足了,因为在这场官司中,我的对手好在得的只是常见病,如果让我遇到狂犬病患者,我的官司还说不定会打成什么样子。
现如今,过去老说的“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看来是太难了,不得病就已很不错,再能用些消毒药就更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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