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富郭台铭要为“富士康陷阱”赎罪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2日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从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现状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事件还大量存在,下一步将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建立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新京报2月3日报道)。
全国总工会的点名批评,让尘封已久的富士康现象再次浮现在公众面前。曾几何时,富士康被曝出连续发生多起员工自杀事件,而媒体对此也有着深入披露。而随着富士康自陈对于员工权益状况的改善,这一事件逐渐沉入时间长河之下。
不过也要承认,
劳动者长时间加班、导致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问题的现象,也绝非富士康一家。这可以归结为“富士康现象”,其背后的发展陷阱,到现在还没有被某些企业和地方政府,所真正认识其深层次的危害。
以往总是有企业、地方政府乃至专家说,“富士康现象”归根结底是中国发展过程中必然付出的代价。由于以富士康为代表的三来一补企业,长期处于世界相关产业链的末端,企业只能依靠承接巨量附加值极低的订单来维系,这也意味着员工必须耗尽所有的精力、时间,在无休止的加班循环中,方能获得可供生存的微薄收入。
然而,“富士康现象”所指向的发展原罪并不能就此具备了永远的现实合理性。就拿富士康本身来说,它隶属于台湾首富郭台铭的鸿海精密集团,曾被美国财富杂志评鉴入选为全球最佳声望标竿电子企业15强。也就是说,鸿海精密集团在世界上呈现的是所谓高科技电子企业巨头的面貌,是以其创新研发的技术和产品而著称。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自1991年至今,鸿海精密集团集团年均营业收入保持超过60%的复合成长率,其中在内地设立的富士康居功至伟。然而,在鸿海精密集团年年获得巨额收益的同时,富士康成千上万的工人又从中分享了几何呢?如果一家在外宣称秉承社会责任、绿色环保等先进理念的国际化企业,对待员工惟有超时间加班的管理模式,那么是否又与之所对外体现的企业形象严重不符呢?
同时还要看到,富士康为首的三来一补企业,在承接跨国订单的同时,也要遵循对员工提供权方面保障的国际惯例。而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跨国企业虽然口头上要求富士康等企业兑现之前的双方约定,可是却疏于监管。另一方面,富士康之前在被媒体曝光员工频繁自杀之后,虽然也作了一些修正举措,但其所谓自律行为显然与员工所期待的保障力度相差甚远,甚至有做表面文章之嫌。这也是被全国总工会点名批评的根源所在。
同时,对于“富士康现象”,地方政府也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之前就有报道称,富士康员工同处一个宿舍,却如同陌生人。这当然有员工来自五湖四海、城市又往往是陌生人社会的客观因素。但如果富士康有工会组织,并且不止于节假日发点慰问品的功能,而是真正深入到员工当中,为员工提供包括心理援助等情感人性化服务,又何至于有那么多员工在郁闷无助中走向绝路呢?
而对于富士康长期违背劳动法侵害员工权益的现象,地方政府是否又存在渎职不作为的现象呢?
从政府到企业,都应正视“富士康现象”背后的发展陷阱。发展的宗旨是让国人获得更幸福的生活,如果企业一味追求利润而置员工合理权益保障于不顾,随意抹杀员工的休息权、将人异化为冷冰冰的机器,那么如此企业就应受到法律的惩戒。如果地方政府只看重富士康带来的政绩工程和财税收入,却对庞大的富士康工人群体,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任由他们成为工业流水线上的螺丝钉,那么悲剧就无可避免地会陷入重复之中,甚至造成“带血的GDP”。
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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