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打架民众出血”的故事还在循环
(2015-01-23 11:15:52)
标签:
民众老虎地铁国企电信运营商 |
“老虎打架民众出血”的故事还在循环
地铁公司与电信运营商都是大型国企,可是很多时候,民众对这些大型国企的印象,并非是字面意义的企业基于公共利益,履行服务于消费者的市场和社会责任,从而体现其公共性。而往往联想到“霸道”等负面词汇,甚至为之冠以“电老虎”、“气老虎”等标签。
这不能怪民众患有被迫害综合症,而是某些大型国企的所作所为实在无法让人信服。以此次地铁公司与电信运营商因为利益问题而“打架”、造成市民在地铁内手机信号被人为屏蔽的事件为例。试想如果是彻底市场化的企业,地铁敢于为了一点租金,就迁怒到消费者身上,用绑架消费者权益的方式向电信运营商示威么?原因无它,不过是因为地铁公司依仗作为城市地下交通的唯一运营者,市民没有自由选择的空间。所谓“你来得也来,不来也得来”,地铁公司如此做法,在消费者不可能用脚投票的基础上,也就显得如此胆壮了。
其实,“老虎打架民众出血”的故事绝非只此一例。几乎每次企业因利益之争“打架”,无辜的消费者都会沦为最终的受害者,所谓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形同虚设。在类似企业之间的博弈中,只见赤裸裸的商业利益,不见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作为国企,本应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却表现得比一般企业更为蛮横。《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了公民享有通信自由,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和剥夺应由法律规定,如果法律未明确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或剥夺的条件和程序,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对该权利进行限制或剥夺。郑州地铁此举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广大被恶意屏蔽手机信号的乘客,完全有权提起诉讼,让地铁公司对此进行赔付。
但不要忽视的是,郑州地铁何以能够公然违法?难道事先没有衡量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相关监管部门就没有接到过市民投诉?又为何至今保持缄默?不尽快矫正地铁公司的错误做法,并令其向公众道歉并赔偿损失? 显然,地铁公司屏蔽乘客手机信号的做法,虽然没有得到法律授权,却获得了监管部门不作为带来的某种暗示,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利益私愤置于市民切身权益之上。
就此可以从中得出类似事件循环上演的内在逻辑,那就是让民众付出代价的企业固然可恨,但纵容企业做出如此严重侵犯民众权益行为的不作为部门,才是让某些企业变成“老虎”的根源所在。当然,如果再想想电信运营商、地铁作为大型国企,长期以来在行政保护下的各种奇葩行为,视市场规则如无物,随意践踏和侵犯消费者权益,那么地铁公司拿乘客当筹码的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