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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改革地方试点不能成“孤岛”

(2015-01-15 11:09:20)
标签:

股票

出租车

份子钱

经营权

沈阳

出租车改革地方试点

   人民网沈阳1月14日电 1月14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沈阳举行,《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中增加了一条,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辖区既有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发展目标以及政策措施,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同时,还增加规定“尚未实行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市、县,不得新出台有偿使用政策。”
   辽宁拟逐步取消 “份子钱”,可以说是对目前备受争议的“份子钱”模式的一次地方改革试点。然而,其试点改革效应不应被高估,如果出租车改革始终没有全国性的顶层设计,那么地方试点就可能陷入“孤岛”效应。
   之所以这么说,在与类似改革并非辽宁首次。早在1998年,浙江温州公开拍卖了300个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指标,首次将出租车的经营权、产权和营运权统一了起来。截至2000年,温州市通过拍卖和买断两种方式,使该市的出租车行业实现了比较彻底的个体化经营。然而,这一模式并没有被广泛推广。原因恐怕就在于,庞大“份子钱”带给某些地方政府的隐性收益,让其难以放手。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能也会担忧,一旦全面放开,那么“黑车”、“拼车”、“专车”带来的相对松散型市场,外部管理成本较高,其驾乘人员之前的责权利边界也难以厘清。
   沈阳有关出租车改革的地方试点勇气可嘉,但也要看到,放开“份子钱”陈规之后,地方政府还面临着众多考验。没有了“份子钱”,如今绝大多数地区的出租车公司也失去了生存基础。地方政府就从间接管理者变成了出租车市场的直接管理者,责任压力必然会增加。同时,出租车在许多地方,还具备了准公共性质,被纳入到大公交系统。也因此,在近年来油价连续上涨的时候,不少地方政府还给予出租车行业一定额度的油价补贴。出租车价格也受到相对严格的政府审批限制。
   基于这些因素可以看出,出租车行业不能彻底市场化,而是依然要兼具一定的公共服务功能。那么,在没有了“份子钱”之后,沈阳是否还要对其价格设定“上限”?经营权无偿使用,与经营权名额放开是否同步进行?还是依然要严格准入门槛,只能让政府资格认可的少量出租车参与市场经营?对于面对类似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专车”新生事物,如何进行及时有效的变革与应对?一旦再度出现油价上涨等变动因素,出租车行业出现亏损,沈阳是否又要给其提供财政“输血”?  
  如果沈阳没有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事先规划,并且还要学会在市场与公益之间达成平衡,仅仅放开“份子钱”,能够取得的成效就是有限的。但无论如何,大胆走出第一步,总比原地不动好。而公众的期望就是,各地都能学习沈阳好榜样,在为出租车行业松绑上百花齐放,勇于探索。但是,这又回到了问题的起点:如同当年的温州,今天的沈阳样本,能够真正成为撬动全国出租车行业坚冰的支点么?仅仅依靠地方自发动作是远远不够的,来自更高层面的改革攻坚才是关键所在。这正如去年的私家车放松年检一样,需要自下而上的创新试点,也同样不可或缺自上而下的改革推动,从而避免沈阳改革沦为“孤岛”。
 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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