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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拆迁队”不能绕开的两个问题

(2014-12-29 16:28:49)
标签:

艾滋病

艾滋病患者

拆迁

参与者

“艾滋病拆迁队”不能绕开的两个问题
  12月27日,河南南阳公布“艾滋病拆迁队”调查结果:幕后黑手为开发商南阳市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雇佣社会人员刘某某组成所谓拆迁办公室,之后刘某某组织6名艾滋病患者组成“艾滋病拆迁队”,目前,5名嫌疑人被控制,多位官员被处理(新华网12月27日报道)。
  虽然这是当地的官方结论,然而其是否能服众依然存疑。就在同一天,据媒体报道,“艾滋病拆迁队”十多年前在当地就已出现(都市快报12月27日报道) 。因此可以说,“艾滋病拆迁队”事件到目前为止,呈现给公众的依然是一团迷雾:“艾滋病拆迁队”究竟与当地政府之间,存在怎样的利益瓜葛?“艾滋病拆迁队”横行已经有相当长的时期,在当地可谓公开的秘密,民众是为何对此噤若寒蝉?制造“艾滋病拆迁队”的究竟是什么人,有胆量采取如此恶劣的逼迁手段?
   尽管当地对于围绕在“艾滋病拆迁队”身上的诸多谜团,在结论中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但是,这并不妨碍多家媒体的持续深挖,而更多的内幕与真相,也随着媒体报道逐渐被打捞出来,初步构成了相对完整的事实拼图。
    据新京报调查,参与“艾滋病拆迁队”的艾滋病患者,是通过所谓“熟人”介绍,而参与者是见不到这些生意背后的“大金主”的。“金主”不直接出面,由“喽啰”找人,酬金也通过“喽啰”支付。这种看似松散的组织结构,其实有着隐秘的主导链条。也就是由所谓“金主”、“喽啰”、艾滋病参与者构成的三个层级,共同推动着“艾滋病拆迁队”的人员吸收、分工合作、参与逼迁,最终分享逼迁所产生的收益。
    那么,这些负责向艾滋病参与者支付酬金的“喽啰”,以及背后更见不得光、却又控制了一切的“金主”,到底是什么人?显然需要相关机关的继续调查,而作为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又应当为此承担什么样的问责?也不能是一笔糊涂账。我们期待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更为有力的行动,彻底查清问题,严惩责任人。
    对于相关责任人的问责,一方面让法律不至于成为“艾滋病拆迁队”的旁观者,另一方面则是避免类似事件再度重演,也是对各种显性或隐形暴力拆迁行为的严正警告,绝不能容忍类似行为继续侵犯民众合法权益。
   当然,我们不能忽视“艾滋病拆迁队”的另一面,那就是为何有艾滋病患者会参与其中?综合包括本报在内的媒体报道,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成为其中一份子的艾滋病患者,是迫于无奈才作此选择。根据河南省民政厅2012年发布的消息,河南省从当年开始,将艾滋病患者生活定量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200元,目的是缓解艾滋病患者群体生活困难。由此可见,艾滋病患者长期面临着补助微薄、生活拮据的困境。尽管国家的防艾宣传中,已经多次提出人们要建立对艾滋病的正确认知,不要陷入过度恐艾的非理性情绪中。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艾滋病患者依然被无形的墙所围困,周遭充满了误解甚至歧视。他们无从像正常人一样求职,也就难以形成自我救济能力。在无可奈何下,部分艾滋病患者为了一点钱而参加“艾滋病拆迁队”,是可以想见的结果。
   这恐怕是“艾滋病拆迁队”个案背后更深层、更值得各界去反思和探讨的沉重命题。让艾滋病患者重归社会、获得一份权利和尊严,需要从纸上的明文规定,真切转换为他们可感知、可享有的日常生活一部分。这也就是政府未来应当去推动的,如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误读,借鉴残疾人就业模式,通过政策激励、刚性规定,促使更多企业和机构吸纳艾滋病患者,以及艾滋病患者的自主创业,从而解决艾滋病患者生存之困。
   最后,我们还要指出的是,艾滋病患者和被逼拆迁民众,同为弱势群体,用非法手段逼迫两者相互伤害,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各个相关部门必须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其带来的恶果,从根本上杜绝“艾滋病拆迁队”再度出现。
毕舸
 (12月27日新京报特约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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