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提前转移财产通道可有效攻克“老赖”拒执“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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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失信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重点打击的对象;将执法重点转移到失信被执行人明明有钱、但却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导致“无钱”可执行现象等执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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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这个信息一发布,立即引发全社会广泛反响,广大民众都对最高法将失信被执行人执法“关口前移”,重点转向到“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的执法方式表示高度称赞,认为这种执法方式抓住了执行难的症结和“牛鼻子”,最一次最好的与时俱进的执法开拓创新!
当然,最高法对失信被执行人执法方式的转变,作用和意义重大:将会产生强大的社会震慑力,“无钱”可执行的尴尬执法格局将被打破,也将极大地提升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效率,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将起到有效推动作用;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秩序进一步好转,对推动信用中国、信用公民等建设将带来强大的社会感召力。
众所周知,多年来,我国涉及到财产执行的官司不断增多,尽管各级人民法院秉公执法,建立失信人“黑名单”制度,对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承诺、偿还债务、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不少失信人变成了“老赖”,成了执行难的一大顽疾,他们通过“狡兔三窟”的方式将财产分离,使法院难以执行到位;尤其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等方式悬空债务,明明有钱,却故意人为让自己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导致人民法院无财产可执行等现象,不仅使逃避债务的老赖本身得不到严厉的执法整治,也使债权人权益无法得到根本保障,更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让不少胜诉人对法院判决执行失去了信心,更有不少民众对这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深感无奈。
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与时俱进,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及时改变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打击规避执行的手段和能力,将执行关口前移,将提升执行查控能力、进一步拓宽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和覆盖范围放在首位,建立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与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查询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理财产品、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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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最高法还通过深入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多个部委联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此外,不断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畅通公诉和自诉渠道,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等,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探索建立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借力,智能分析被执行人行为,分析其履行能力,精准发现逃避执行行为。
显然,最高法上述措施,效果非常明显,充分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真正实现了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有力助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有效攻克“老赖”拒执“堡垒”起到了关键作用。截止今年4月底,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累计查控案件13628.08万件,累计冻结资金28044.58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81963.89万条,车辆19018.00万辆,证券42195.43亿股,渔船和船舶371.79万艘,网络资金1009.75亿元;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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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最高法上述执行方式的改变,有理由相信,未来失信被执行人“耍无赖”的空间将被基本压缩,“重信用守承诺”将变成社会价值主旋律,“逃债废债赖债”将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全民信用观念和信用能力将发生“质”的飞跃,全社会的信用状况也将得到极大的改观。
同时,最高法将失信被执行人拒执进行“关口前移”的方法,是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依法作为的表现,更是体现“民本情怀”、始终把民众利益以及构建法治信用环境放在执法首位的司法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国所有执行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的借鉴和效仿,“没有办不好的事情”、“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只要深入社会实际、一切为着人民利益,再难的难题都可以破解,全社会没有攻不破的阻碍民众利益的“堡垒”。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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