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机构在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时该如何发力?
2022-05-17 09:25:13
标签: 财经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对推进以县城为重心的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发展目标以及功能定位,为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尤其,中国3000多个县城居民数量占比高,推进县城城镇化无疑对提高县城人口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可见,没有中国县城的城镇化、没有高质量的县城城镇化,中国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然而,推进中国县城城镇化是一项涉及面广的重大社会系统工作,更是一次有限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的巨大“投资活动”。这场声势浩大的工程,对银行金融业既是一次绝佳的发展机遇,也是一场严峻的挑战。因为银行金融机构既可在县城城镇化建设中分享巨大的政策红利,又将倒逼银行金融机构对现存投融资机制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对此,银行金融机构应使出浑身解数,发挥自身的服务功能,在投融资理念、投融资方向、投融资重点、投融资风险等方面进行重大转变或创新,使投融资机制在推进县城城镇化进程中显现出较强的适配性、超前性和促进性。
转变投融资理念,尽快适应推进县城城镇化融资的需要。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既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又激发金融机构不断探索新的投融资机制,比如县城各项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方式与筹集措施、银行机构信贷投入与政府财政投入之间的比例以及相互之间投入进度等,都需要金融机构认真对待;尤其应根据建设项目属性和收益,合理谋划投融资方案,以促进建设资本形成良性循环局面。同时,县城建设项目投入周期长、见效慢、投资大,金融机构要摒弃畏难情绪和怕担风险心理,树立足够的信心,开发出适应县城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满足各建设投资主体的融资需求。
准确把握投融资方向,确保金融信贷支持到位和有力。县城城镇化建设项目庞大,资金需要量巨大,涉及投资建设主体较多,银行金融机构对此不能迷失方向,应保持冷静理性,分清建设项目的公益性和经营性,也即公益性的项目归政府,经营性的项目归市场,银行金融机构在为公益性项目搞好综合金融服务有前提下,应将投融资精力放在经营性项目上,除用好优惠信贷政策之外,可发行专项金融债券解决信贷资金不足,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可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更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确保县城投资项目方向不动摇。
着力突出投融资重点,提高县城城镇化建设速度与效率。新型县城城镇化建设项目多,工作千头万绪,银行金融机构不能毛胡子一把抓,应在投融资上分清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分别用力。当前应将投融资重点放在事关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上以及县城养老托育等方面,大力支持交通实施、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加强老化管网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推进数字化改造;支持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优化文化体育设施和完善社会福利设施等;还要支持县城绿色生态建设,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以及处理能力,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等,提升县城建设质量,使城镇化建设尽快出实效。
严格控制投融资风险,充分发挥有限金融资源的催化作用。县城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与消耗量巨大,银行金融机构不可能也没有办法全部包揽,而且更需严格控制投融资风险,银行金融机构在投融资上除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之外,还要保持投融资的灵活性和合作性,充分发挥投融资的协调功能,当好各路资金进入建设项目的“红娘”: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城建设,支持政府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中央企业等参与县城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利用好既有平台公司。
在此基础上,制订出投融资责任制,划分好责权利边界,实现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谁承担风险损失的投融资格局。这样既能扩大投融资能力,增强县城建设的资金稳定性,加速县城建设速度,也能形成投融资齐抓共管局面,可有效分摊银行金融机构投融资风险,将有限金融资源最大化利用。
银行金融机构在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时该如何发力?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对推进以县城为重心的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发展目标以及功能定位,为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尤其,中国3000多个县城居民数量占比高,推进县城城镇化无疑对提高县城人口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可见,没有中国县城的城镇化、没有高质量的县城城镇化,中国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然而,推进中国县城城镇化是一项涉及面广的重大社会系统工作,更是一次有限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的巨大“投资活动”。这场声势浩大的工程,对银行金融业既是一次绝佳的发展机遇,也是一场严峻的挑战。因为银行金融机构既可在县城城镇化建设中分享巨大的政策红利,又将倒逼银行金融机构对现存投融资机制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对此,银行金融机构应使出浑身解数,发挥自身的服务功能,在投融资理念、投融资方向、投融资重点、投融资风险等方面进行重大转变或创新,使投融资机制在推进县城城镇化进程中显现出较强的适配性、超前性和促进性。
转变投融资理念,尽快适应推进县城城镇化融资的需要。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既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又激发金融机构不断探索新的投融资机制,比如县城各项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方式与筹集措施、银行机构信贷投入与政府财政投入之间的比例以及相互之间投入进度等,都需要金融机构认真对待;尤其应根据建设项目属性和收益,合理谋划投融资方案,以促进建设资本形成良性循环局面。同时,县城建设项目投入周期长、见效慢、投资大,金融机构要摒弃畏难情绪和怕担风险心理,树立足够的信心,开发出适应县城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满足各建设投资主体的融资需求。
准确把握投融资方向,确保金融信贷支持到位和有力。县城城镇化建设项目庞大,资金需要量巨大,涉及投资建设主体较多,银行金融机构对此不能迷失方向,应保持冷静理性,分清建设项目的公益性和经营性,也即公益性的项目归政府,经营性的项目归市场,银行金融机构在为公益性项目搞好综合金融服务有前提下,应将投融资精力放在经营性项目上,除用好优惠信贷政策之外,可发行专项金融债券解决信贷资金不足,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可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更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确保县城投资项目方向不动摇。
着力突出投融资重点,提高县城城镇化建设速度与效率。新型县城城镇化建设项目多,工作千头万绪,银行金融机构不能毛胡子一把抓,应在投融资上分清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分别用力。当前应将投融资重点放在事关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上以及县城养老托育等方面,大力支持交通实施、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加强老化管网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推进数字化改造;支持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优化文化体育设施和完善社会福利设施等;还要支持县城绿色生态建设,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以及处理能力,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等,提升县城建设质量,使城镇化建设尽快出实效。
严格控制投融资风险,充分发挥有限金融资源的催化作用。县城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与消耗量巨大,银行金融机构不可能也没有办法全部包揽,而且更需严格控制投融资风险,银行金融机构在投融资上除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之外,还要保持投融资的灵活性和合作性,充分发挥投融资的协调功能,当好各路资金进入建设项目的“红娘”: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城建设,支持政府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中央企业等参与县城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利用好既有平台公司。
在此基础上,制订出投融资责任制,划分好责权利边界,实现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谁承担风险损失的投融资格局。这样既能扩大投融资能力,增强县城建设的资金稳定性,加速县城建设速度,也能形成投融资齐抓共管局面,可有效分摊银行金融机构投融资风险,将有限金融资源最大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