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全国劳模一套住房,应该!

2022-05-17 09:18:23
标签: 时评

作者童其君系中国知名时事评论员

“作为劳动者,党和政府已经给了我最高荣誉,如今公司又奖励我一套住房,真的太让人感动了!”4月26日,在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龙兴家园小区,刚乔迁新居的全国劳动模范、河北瑞兆激光再制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服务基地党支部书记、服务队队长韩金虎一边擦拭家具,一边高兴地对记者说。(5月9日《工人日报》)

全国劳动模范是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长期以来,广大劳模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奉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巨大贡献,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生动诠释了中国人民具有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为全国各族人民树立了光辉的学习榜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强大精神力量。就拿文中的全国劳模韩金虎来说,他在工作中,刻苦学习钳工、机械构造、动平衡及故障检测等专业知识并掌握了过硬的技术,同时,他不断研究创新方法,开展小改小革300多项,解决关键技术难题40多项,其中4项申报了国家发明专利。

鲜花送模范,住房奖劳模。让劳模在精神上有荣誉、物质上有回报、社会上有地位,瑞兆激光公司身体力行“弘扬‘三个精神’ 培育劳模工匠”,这一做法实在好,也应该!然而,不少地方对劳模的奖励,却是精神鼓励多实惠性的财物奖励少。大多劳模兢兢业业,爱大家单位如家,自己的小家却交给配偶打理,自己也累弯了腰,荣誉证书一大堆,生活却不见好转。结果,“劳动光荣”便成了洗脑的经典神语。自然而然,“劳模”也一度被人当成了傻瓜。

社会上也有一种不良的倾向,简单认为劳模就是“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不图回报”的人,是苦、脏、累、险、重活的承担者,只要成为了劳模、登上了“荣誉高峰”,那么就应该多干活、少享受、不计名利、大公无私,这是一种“羡慕嫉妒恨"的心理在作祟。笔者认为,劳模不仅要讲奉献,更应是物质和精神的富有者,企业应该为他们创造较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引导更多的人去当劳模、想当劳模、当劳模成为一种时尚,劳模才能真正成为人们最敬重的人。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荣誉,让职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劳模实惠多,并不吃亏,这才是评选劳模的要义。

这是心的呼唤。今年3月6日,著名演员、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在2022两会上提出建议:国家应该大幅度提高工人、科技研发从业者的工资和劳动模范的奖励额度,相应地减少娱乐明星和国足的收入。巩汉林向记者表示:劳动在一线的生产工人和默默奉献的科研工作者,他们平凡而伟大!他们在国家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的收入却很微薄!巩汉林最后表示,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对劳动模范的奖励上还依然是按照以前制定的标准,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我们应该重新制定一个对劳模的奖励标准,而这个标准应该让全社会羡慕,让全国人民感到欣慰,同时要让大家看到模范是有价值的。

诚哉斯言!妙哉斯言!


阅读(0) 收藏(0) 转载(0) 举报/Report
相关阅读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