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据媒体披露,近期金融领域“打虎”节奏十分密集,反腐败斗争如火如荼,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学庆,兴业银行原监事会主席蒋云明等“金融虎”悉数落网。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金融系统已有超60人“落马”,而2021年全年才70余人。
近几年金融系统反腐败斗争用轰轰烈烈来形象一点也不为过,加上之前查处的项俊波、姚刚、张育军、赖小明、杨家才、蔡鄂生、蔡国华等金融“大老虎”,使得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愈发深入人心,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称赞和认可。
这一切都表明,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加大,反腐败聚集的关键少数人和权力地带更加到位,这彰显出了党中央意欲清除金融领域“毒瘤”的决心,也释放出了压倒金融领域腐败的强大震慑效应。
对于党中央不断强化对金融领域腐败行为清除的行动,各级政府以及全国人民给予了坚决支持,因为开展金融领域的反腐败斗争意义和作用十分巨大:金融关乎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对一个国家经济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如果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得不到彻底根治,不仅会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风险,还会蔓延至其他领域,严重者甚至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更为危险是有可能威胁到国家政权的稳定。近年来我国个别企业债务违约、风险暴露,尤其是支持实体企业的优惠金融政策得不到认真落实,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也与金融机构腐败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同时,“金钱是万恶之源”,作为金钱与权力最集中的行业,金融业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等一系列问题,从查处的金融系统腐败案件看,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腐败犯罪活动是主要特征,不少大案披露出的贪腐信息令人触目惊心和瞠目结舌,比如上海工行原行长顾国明敛财1.36亿元人民币,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高达17.88亿余元人民币;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在任职期间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等。很明显,如果金融领域不开展反腐败斗争,或者任凭金融领域腐败现象蔓延,其结局必然是非常危险的。
而且,值得肯定的是,通过近几年在金融系统开展反腐败斗争,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揪出了不少金融“大老虎”,在金融系统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金融员工职业操守有所提升,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有所加强;金融行业风气有所好转,违规违法行为得到一定遏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社会大局意识有所提高,各种金融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整个金融业生态逐步得到恢复。
正是因为金融系统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上述明显成效,使得金融系统的一些干部和员工就觉得金融系统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差不多了,应该告一段落了,并形成片面和极为错误的认知:对金融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难性和长久性缺乏足够认识,总觉得如果再继续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就会将金融系统员工思想搞乱,将金融系统领导干部管理的胆子搞小,会造成整个金融业务的停滞不前甚至是萎缩;更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更是危言耸听:如果金融系统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可能使整个金融系统领导和员工形成人人自危心理,会导致整个金融工作的痪散,最终会葬送我国金融改革获得的成果。
而现实却并非如此,从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看,非但远没有到可以鸣金收兵和放马南山的时候,反而金融系统的反腐败运动更应继续向纵深推进、更需要深挖细查、更需要向金融领域的个个环节延伸。为何这么说?
首先,金融产业涉及的范围宽、领域多,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多,需将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众所皆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已渗透到各个产业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只要有人们活动的地方,只要社会生产经营活动,金融就会如影随行;尤其随着网络数字经济大幕拉开,金融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更大、更深远,民众对金融的依赖性也更高。可见,金融的身影无处不在,金融的影响力无处不有。正因为金融在当前经济生活中的强大作用,涉及的领域多、范围广,滋生金融腐败的空间也就相当之大。从近年查处的金融腐败案件看,无论信贷环节、财务环节,还是招录用人、建筑项目招投标环节,都闪现着腐败的魅影;且这些腐败现象不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还呈现多发、高发势头,要维护金融领域良好社会形象,反腐败斗争不能停歇。
其次,金融领域就业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确保金融员工从业的纯洁性需常鸣反腐警钟。我国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庞大、就业人员众多。据国家权威机构披露,我国银行机构4602家,保险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945家,140家证券机构,加上其他金融机构,总量逾万家;全国银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愈1800多万人。
这么庞大的金融从业人群,个人素质难以整齐划一,俗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尤其近年一些银行金融机构存在“业务挂帅”倾向,弱化党建工作,轻视员工特别是年轻员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加上现在社会风气不好,生活在天天与钱打交道的环境里,不少员工和管理人员定力不足,忘却初心,缺乏足够抵御不良社会风气侵袭的能力,走上腐败乃至违法犯罪道路不乏其人。基于此,稳定金融队伍,保持金融队伍的纯洁性,让金融队伍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教育与反腐运动,做到警钟常鸣。
再次,金融行业成为人财物管理权高度集中的领域,权利寻租空间大,需持续筑牢反腐败机制。目前,金融系统领域在人、财、物的管理上,有其特殊性,主要是具有高度的集权制特征,“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模式,使得大量银行机构难以有效受到地方政府同级监督机构的监管,而行业监管又存在不少弱化倾向,尤其是内控机制存在不少缺陷或漏洞,加上行业监管有时也是碍于情面,对一些问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在查处一些问题上也总是“拿得高放得轻”,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难以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从已查处的金融腐败犯罪案件看,不少案件就是因为金融行业的人财物管理权高度集中,得不到有效监督,往往一个人说了算,权力得不到约束才让利益寻租有了契机。由此,筑牢金融系统防腐拒变机制、扎紧内控制度篱笆,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反腐败机制永远在路上,远没到松劲言停的地步。
最后,金融领域腐败具有隐蔽性强、专业性高、危害性大的特点,反腐败策略与技能需与时俱进。现在金融领域的腐败问题全面“现代化”了,作案手段、腐败方式以及表现形式,远远超出了过去传统金融领域对腐败的认知,尤其随着现代金融科技手段的进步与广泛应用,很多腐败问题被假以各种方式隐藏得相当之深,蒙蔽性强,没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手段很难被发现,即便查处也相当困难与费时,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来描述眼下金融领域腐败与反腐败的博弈是相当贴切的。
而且,金融领域的腐败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是相当之大的,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能否发展、金融秩序能否稳定、金融服务的方向是否正确,金融业能否可持续发展,都与金融领域从业人员是否风清气正存在很大关系。如果一旦金融领域从业人员腐败盛行和泛滥,则金融业的生态必然遭到破坏,金融业发展的方向必然会出现问题,整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风险就会暴露无遗,比如内蒙古包商银行破产酿造的金融风险就是当地金融监管机构腐败窝案导致的。
显然,要有力遏制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反腐理念、反腐思维需与时俱进,党和全国人民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建立制度上的反腐“高压线”,预防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让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者主动按照规定办事,不敢越雷池一步,并运用现代的高科技,强化对金融机构资金流向的动态监管,令腐败无处遁形。由此,需要我国金融反腐机制的不断完善和金融反腐策略的不断科学,更需要金融反腐技能的不断提高和金融反腐力量的不断增强,金融反腐败斗争永远是一场进行时。
总之,只有将金融领域反腐运动不断向纵深推进,才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织好反腐败的“防护网”,才能将金融系统已存在的各个部位的腐败问题全部清理出来,才有可能预防新的金融腐败现象萌芽和蔓延,确保金融业永葆鲜活的生命力,金融系统党的领导才坚固有力,我国金融大夏才能坚不可摧,金融风险才有可能最终被消灭,金融事业才能长治久安,我国金融业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原文刊发于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金融系统反腐败运动需不断向纵深推进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据媒体披露,近期金融领域“打虎”节奏十分密集,反腐败斗争如火如荼,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学庆,兴业银行原监事会主席蒋云明等“金融虎”悉数落网。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金融系统已有超60人“落马”,而2021年全年才70余人。
近几年金融系统反腐败斗争用轰轰烈烈来形象一点也不为过,加上之前查处的项俊波、姚刚、张育军、赖小明、杨家才、蔡鄂生、蔡国华等金融“大老虎”,使得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愈发深入人心,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称赞和认可。
这一切都表明,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加大,反腐败聚集的关键少数人和权力地带更加到位,这彰显出了党中央意欲清除金融领域“毒瘤”的决心,也释放出了压倒金融领域腐败的强大震慑效应。
对于党中央不断强化对金融领域腐败行为清除的行动,各级政府以及全国人民给予了坚决支持,因为开展金融领域的反腐败斗争意义和作用十分巨大:金融关乎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对一个国家经济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如果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得不到彻底根治,不仅会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风险,还会蔓延至其他领域,严重者甚至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更为危险是有可能威胁到国家政权的稳定。近年来我国个别企业债务违约、风险暴露,尤其是支持实体企业的优惠金融政策得不到认真落实,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也与金融机构腐败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同时,“金钱是万恶之源”,作为金钱与权力最集中的行业,金融业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等一系列问题,从查处的金融系统腐败案件看,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腐败犯罪活动是主要特征,不少大案披露出的贪腐信息令人触目惊心和瞠目结舌,比如上海工行原行长顾国明敛财1.36亿元人民币,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高达17.88亿余元人民币;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在任职期间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等。很明显,如果金融领域不开展反腐败斗争,或者任凭金融领域腐败现象蔓延,其结局必然是非常危险的。
而且,值得肯定的是,通过近几年在金融系统开展反腐败斗争,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揪出了不少金融“大老虎”,在金融系统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金融员工职业操守有所提升,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有所加强;金融行业风气有所好转,违规违法行为得到一定遏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社会大局意识有所提高,各种金融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整个金融业生态逐步得到恢复。
正是因为金融系统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上述明显成效,使得金融系统的一些干部和员工就觉得金融系统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差不多了,应该告一段落了,并形成片面和极为错误的认知:对金融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难性和长久性缺乏足够认识,总觉得如果再继续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就会将金融系统员工思想搞乱,将金融系统领导干部管理的胆子搞小,会造成整个金融业务的停滞不前甚至是萎缩;更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更是危言耸听:如果金融系统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可能使整个金融系统领导和员工形成人人自危心理,会导致整个金融工作的痪散,最终会葬送我国金融改革获得的成果。
而现实却并非如此,从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看,非但远没有到可以鸣金收兵和放马南山的时候,反而金融系统的反腐败运动更应继续向纵深推进、更需要深挖细查、更需要向金融领域的个个环节延伸。为何这么说?
首先,金融产业涉及的范围宽、领域多,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多,需将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众所皆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已渗透到各个产业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只要有人们活动的地方,只要社会生产经营活动,金融就会如影随行;尤其随着网络数字经济大幕拉开,金融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更大、更深远,民众对金融的依赖性也更高。可见,金融的身影无处不在,金融的影响力无处不有。正因为金融在当前经济生活中的强大作用,涉及的领域多、范围广,滋生金融腐败的空间也就相当之大。从近年查处的金融腐败案件看,无论信贷环节、财务环节,还是招录用人、建筑项目招投标环节,都闪现着腐败的魅影;且这些腐败现象不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还呈现多发、高发势头,要维护金融领域良好社会形象,反腐败斗争不能停歇。
其次,金融领域就业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确保金融员工从业的纯洁性需常鸣反腐警钟。我国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庞大、就业人员众多。据国家权威机构披露,我国银行机构4602家,保险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945家,140家证券机构,加上其他金融机构,总量逾万家;全国银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愈1800多万人。
这么庞大的金融从业人群,个人素质难以整齐划一,俗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尤其近年一些银行金融机构存在“业务挂帅”倾向,弱化党建工作,轻视员工特别是年轻员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加上现在社会风气不好,生活在天天与钱打交道的环境里,不少员工和管理人员定力不足,忘却初心,缺乏足够抵御不良社会风气侵袭的能力,走上腐败乃至违法犯罪道路不乏其人。基于此,稳定金融队伍,保持金融队伍的纯洁性,让金融队伍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教育与反腐运动,做到警钟常鸣。
再次,金融行业成为人财物管理权高度集中的领域,权利寻租空间大,需持续筑牢反腐败机制。目前,金融系统领域在人、财、物的管理上,有其特殊性,主要是具有高度的集权制特征,“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模式,使得大量银行机构难以有效受到地方政府同级监督机构的监管,而行业监管又存在不少弱化倾向,尤其是内控机制存在不少缺陷或漏洞,加上行业监管有时也是碍于情面,对一些问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在查处一些问题上也总是“拿得高放得轻”,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难以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从已查处的金融腐败犯罪案件看,不少案件就是因为金融行业的人财物管理权高度集中,得不到有效监督,往往一个人说了算,权力得不到约束才让利益寻租有了契机。由此,筑牢金融系统防腐拒变机制、扎紧内控制度篱笆,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反腐败机制永远在路上,远没到松劲言停的地步。
最后,金融领域腐败具有隐蔽性强、专业性高、危害性大的特点,反腐败策略与技能需与时俱进。现在金融领域的腐败问题全面“现代化”了,作案手段、腐败方式以及表现形式,远远超出了过去传统金融领域对腐败的认知,尤其随着现代金融科技手段的进步与广泛应用,很多腐败问题被假以各种方式隐藏得相当之深,蒙蔽性强,没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手段很难被发现,即便查处也相当困难与费时,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来描述眼下金融领域腐败与反腐败的博弈是相当贴切的。
而且,金融领域的腐败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是相当之大的,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能否发展、金融秩序能否稳定、金融服务的方向是否正确,金融业能否可持续发展,都与金融领域从业人员是否风清气正存在很大关系。如果一旦金融领域从业人员腐败盛行和泛滥,则金融业的生态必然遭到破坏,金融业发展的方向必然会出现问题,整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风险就会暴露无遗,比如内蒙古包商银行破产酿造的金融风险就是当地金融监管机构腐败窝案导致的。
显然,要有力遏制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反腐理念、反腐思维需与时俱进,党和全国人民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建立制度上的反腐“高压线”,预防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让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者主动按照规定办事,不敢越雷池一步,并运用现代的高科技,强化对金融机构资金流向的动态监管,令腐败无处遁形。由此,需要我国金融反腐机制的不断完善和金融反腐策略的不断科学,更需要金融反腐技能的不断提高和金融反腐力量的不断增强,金融反腐败斗争永远是一场进行时。
总之,只有将金融领域反腐运动不断向纵深推进,才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织好反腐败的“防护网”,才能将金融系统已存在的各个部位的腐败问题全部清理出来,才有可能预防新的金融腐败现象萌芽和蔓延,确保金融业永葆鲜活的生命力,金融系统党的领导才坚固有力,我国金融大夏才能坚不可摧,金融风险才有可能最终被消灭,金融事业才能长治久安,我国金融业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原文刊发于成都商报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