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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糊涂账

(2017-03-24 10: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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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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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副局长王胜邦就诸多国外媒体对中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及中国企业负债率高企而不良贷款率不高的疑问做出了解释。其中特别针对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4月份报告称中国潜在贷款损失会占到GDP的7%给出了详细回应。

王副局长主要从两方面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质疑做出了解释:一是不良贷款计算方法有问题,指出用企业利息保障倍数来计算商业银行坏账,不适合中国国情;二是按照西方的授信结构推导中国银行的损失率,只要是潜在不良贷款,损失率就按60%计算。但中国商业银行最大特点是第二还款来源占比较高,在整个企业贷款中有70%的贷款是有抵押担保的,跟一般债券不一样,指出国外机构高估了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王副局长作为官方发言,对媒体质疑给予正面回应,是可以理解的。但明眼人可看出,这样的解释并不完全令人满意,仍没触及问题根本,甚至说是有意回避矛盾的焦点。

因为一,用企业利息保障倍数来计算银行坏账,应该说这是一条比较科学的计算方式的,有它内在合理性;试想如果企业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率真正小于了1,那就肯定存在贷款本金偿还困难;尤其在我国面临经济继续下行、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经营效益急剧下滑情势下,这个计算方式应该更具现实针对性和可行性。

因为二,在中国商业银行的第二还款来源,表面上看较多,但质量不高;很多企业抵押物价值被高估,物不足值现象普遍存在,这样的还款来源到底有多大实效,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尤其,把不良贷款与潜在风险贷款对立起来的说法,更是有意混淆概念,更值得商榷了。在现实中,商业银行潜在风险贷款也可被认定为不良贷款,甚至尚未到期但存在严重偿还问题的企业贷款也被认定为不良贷款的也不在少数。

正是由于官方这种遮遮掩掩的暧昧态度,才使商业银行不敢真实暴露全部不良贷款,也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至今仍无法得出一个权威的数据来。即便如此,对国外一些机构发布的数据又极力予以否定,指责别人夸大其词;而且越是这样,愈发引起国外机构的好奇和疑惑,也使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据越传越“神秘化”。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包括BIS、高盛、高华、摩根、大通,他们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潜在不良率都有测算,跟中国监管当局披露的数据差异比较大,到底谁更接近真实,我想公众懂的。

与其这样,倒不如监管当局对现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再进行一次全面、严肃认真的调查,再也不要只为体现自身那点可惜的监管政绩,也不能只顾商业银行在社会上能“体面”经营运行了,应树立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感,切实把金融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将真实数据呈现给世界,既能消除国际有关组织的猜测,也能消除一些别有用心的国际机构对中国商业银行唱空阴谋。首先,全面及时组建统一的不良贷款调查认定小组,实行跨地区交叉检查,对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认定,克服各地各自为政倾向,提高不良贷款准确性。其次,建立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故意隐瞒不良贷款的行为给予严厉党纪或政纪处分,防止弄虚作假行为蔓延。再次,取消不合理的监管考核要求,营造不良贷款真实反映环境,使商业银行能大胆暴露全部不良贷款。最后,引进国外计算不良贷款管理模式,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统计国际水平,消除国际机构不必要的误会,让全世界对中国不良贷款充满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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