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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有记者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施工方垫资、BT项目、合资建设等方式,进行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因财力困难等原因拖欠施工方债务,造成部分施工方陷入困境,这些“政府债主”多次讨债未果,不得不借高利贷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债务利息,有的不堪重负濒临破产,有的甚至轻生自杀 。
确切地说,政府赖账不还由来已久,这些年在一些地区屡屡发生。按道理,只有政府充当社会诚信的忠实践行者和倡导者,社会诚实秩序才不会被践踏,社会诚信意识才能走上良性环境轨道。应该说,目前中国社会诚信环境不佳,民众失信行为比比皆是,与政府失信行为存在一定联系。可以设想,在这些连政府欠账都不愿还的地区,社会诚信度和诚信环境就可想而知了。可见,政府诚信意识直接影响社会诚信建设,尤其在市场经济大环境里,失去诚信的政府一定不可能引导好市场经济发展。所以,政府赖账行为不仅对社会经济发展不利,更折射出了政府追求政绩的投资乱象。
可以说,《经济参考报》披露的政府赖账样本,正好反映了当下地方政府在投资热潮驱动下的三种畸形投资行为。一种是不顾自身财力,不计后果,盲目铺摊设点,大搞城市投资建设;加上投资的项目收入不稳定,很多属于公益性项目,其结果只能使偿债变得越来越困难。这不禁让人想起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快速膨胀,在2010年第一次审计署清理地方政府债务之后,就对地方政府债务做出了有关明确规定,出台了相应融资控制措施。但地方政府置政策禁令于不顾,通过各种变相途径向融资平台注入资金,依然热衷于大搞建设,结果使地方政府债务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膨胀到了现在的20多万亿元,使潜藏的各种债务危险开始显现,弄不好就会导致大面积债务违约而引发金融危机。笔者有理由相信,文中反映的政府赖账样本,在当下绝对不是个案,随着时间推移,政府偿债高峰到来,可能还会有更多地方政府赖账现象发生,有关部门要做好应对准备,否则到时欠下的不仅是债务,更会让政府丧失民心。另一种是盲目攀比,热衷搞一些作用不大的“高大上”形象政绩工程,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和资金浪费,更加剧了投资乱象。文中反映某地预算投资近8000万元实施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的一个建筑工程,其主要作用是“作为建市重点献礼工程之一”,计划建设成为“宣传城市规划、科普教育、招商引资的展览平台及展示城市形象、发布城市建设政策的一个窗口”。工程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当年12月竣工,赶在庆典前夕完成。至今当地政府还拖欠着投资老板的巨额工程款。如果我们对各地政府债务所投资的一些建设项目进行认真审计的话,像类似的政绩形象工程一定不在少数,其造成的资金浪费和没有发挥作用现象,一定会让人触目惊心。最后,政府敢于不顾自身势力借债投资,还在于地方政府依仗行政权力优势,在投资建设中具有绝对话语权,无视民众投资利益;加之前些年考核GDP,以政绩论英雄,官员们为追求政绩不惜借债投资。同时,由于对地方政府官员投资项目监督机制缺失以及对所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社会效益缺乏全面考评机制,致使不少地方政府在投资项目时无所顾及,怕脑袋项目层出不穷,加重了地方政府投资负担。尤为严重的后果是更容易滋长一些地方政府“只管借债、不管还债”的心态,造成“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普遍存在,使不少地方政府赖账不还失信于民现象频频发生。若对我国地方政府20多万亿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这种“官赖”工程也一定不在少数。
对此,要根治地方政府赖账行为,关键在于规范地方投资行为,将投资决策权力关进笼子,并实现投资决策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同时,建立和完善惩处机制,把政府偿债行为纳入诚信建设重要内容,对盲目过度举债建设、赖账不还、尤其是“新官不理旧账”的行为,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因赖账引发重大社会事件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从根本上遏制政府投资乱象和赖账不还行为,推动中国诚信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