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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近确定的加大“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投入政策意图,央行多次定向降准,释放逾千亿流动性。释放的流动性能否有效注入“三农”和小微企业、能否有效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引起各地“三农”和小微企业、基层农合金融机构普遍关注。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对东部、中部和西部等四省(区)进行了走访,部分省基层农合金融机构反映,因当地人行仍然实行严格的合意贷款规模管控,定向降准释放的流动性难以有效注入“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基层农合金融机构建议:一是合意贷款规模管理与国务院降准的政策精神相一致,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可行性;二是区分不同经济地区和不同农合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实施合意贷款规模管控方式,增强贷款规模管控政策弹性;三是取消按季或按月分配贷款规模方式,按年一次分配到位。
农合金融机构反映一:仅释放流动性,央行合意贷款规模不增加,降准难有实际成效。
在被调查的四省中,中部两省矛盾最突出,一致反映当地人行下达的贷款规模与降准前未发生变化,贷款规模不够用,影响了信贷投放。
据某省联社统计数据,全省去年5月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项存款5660.5亿元,各项贷款3657.9亿元。受贷款规模管制的影响,存贷比为56.87%, 富余资金1914.2亿元;而当地人行1至5月份分配的合意贷款规模仅为296.8亿元,实际信贷需求375.6亿元,贷款规模短缺78.8亿元。该省下辖的两市情况更加严重,存贷比分别只有47.68%和50.48%,资金富余数额巨大,加上央行释放流动性,资金更加富余。1至5月当地人行分配给两市合意贷款规模分别只有9.63亿元和3.98亿元,而两市贷款实际需求分别为10.32亿元和10亿元、有6919万元和6.1亿元的贷款需求未得到满足。
某市一区联社2016年合意贷款规模到5月份已全部用完,目前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还有5亿元,后7个月还会增加6亿元存款,该联社每个月是“吮着吮着放贷款”,“签了合同等规模”,急盼增加信贷规模;该行去年合意规模4.72亿元,不到存款增加额的45%,已严重制约了信贷业务发展,今年存款预计增加17亿元,合意规模反而下降到3.92亿元,不到可用资金的35%。
另据某省披露,全省去年5月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项存款5072.39亿元,各项贷款2930.96亿元,存贷比为57.78%, 富余资金1613.08亿元;而央行1至5月份分配的合意贷款规模为57.38亿元,实际信贷需求138.6亿元,贷款规模短缺81.22亿元。该省某市一农村信用联社,截至5月末贷款实际净投放1.7亿元,而当地人行分配给该联社全年合意信贷规模仅为1.4亿元、前5个月不仅用完了全年的贷款规模,而且还超规模放贷0.3亿元;还有7000多万元已受理的贷款申请因无规模暂未发放,还有3000多万元贷款申请尚未受理,全年贷款规模缺口超过1亿元。
农合金融机构反映二:当地人行贷款规模管控模式缺乏政策弹性,造成有资金不能放贷款、不敢放贷款局面。
被调查农合金融机构反映,合意贷款规模由人总行下达给各大区分行,各大区分行再下达给各地人行中心支行;对各县农合金融机构合意贷款规模分配由各地人行中心支行决定。目前,各地人行中心支行主要有按季和按月两种分配考核模式。
第一种是按季分配,即“四三二一”、“三三二二”和“五三一一”模式。“四三二一”模式就是每年第一季度分配贷款规模的40%,第二季度分配贷款规模的30%,第三季和第四季度分别分配贷款规模的20%和10%;后两个模式类推。某省一联社到5月底各项存款66.34亿元,各项贷款32.42亿元,85%以上的贷款投向了“三农”企业和农户小额信贷;存贷比仅48.9%。尽管如,但当地人行给该联社仍按“三三二二”模式分配合意贷款规模。按惯例,该联社百分之九十以上贷款集中在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贷款规模的分配在时间上往往与贷款需求不一致、而且当地人行没有因该联社存款和贷款需求的增长而增加合意贷款规模,反而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000万元;造成该联社5月底用完全年合意贷款规模之外,还超过了2千多万元,且后续还有1.5亿元资金需求,当地人行因联社贷款超规模,专门下达了按期收回贷款通知书。
第二种是按月均衡分配,即逐月给农合金融机构下达合意贷款规模指标,一般是上旬或月中下达指标,要求下旬或月底要将贷款全部发放到位,否则贷款规模将作废。据某省一位联社领导反映,当地人行对他们联社信贷规模实行按月管理模式,每月20日给计划,让农村信用社逐月按人行分配的指标发放贷款;如果超过了规模,要求限期收回;若收不回,就用提高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等手段进行处罚。他认为当地人行分配的规模计划依据不公开、不透明,且按月分配贷款方式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匹配,而且易造成贷款调查不扎实、贷款发放不准和仓促放贷等问题;降准释放流动性而贷款规模不增加,农信社的流动性难以释放,贷款规模管理实际上已成为降准政策难见成效的主要制约因素。
农合金融机构反映三:合意贷款规模管控政策缺乏透明依据,并与现实信贷经营脱节,形成较大经营矛盾。
接受记者采访的四省13个县级农合金融机构都表示,当地人行应公布合意贷款规模计算公式,提高合意贷款分配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公平性。
在某省2市4县,有政府部门、当地人行、企业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中,县级农合金融机构表示,在公开合意贷款规模计算公式透明度的同时,应在年初召开会议,征求农村信用社和企业意见,避免合意贷款指标分配脱离实际。对此,某省一位人民银行货币信贷处负责人也道出了他的苦恼:“说实话,给哪个县农村信用社多少贷款指标,不是县级人民银行说了算的,都由人行市级中心支行下达指标,县支行只有执行权利;而且计算公式的依据,县级人民银行也搞不清楚。” 某省一家全国知名养殖企业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说:“我上半年向当地农商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农商行董事长回答我只能贷1500万元,其他贷款下半年再说,原因是上半年合意贷款规模不足。我不理解贷款管理为何不从当地企业贷款需求实际出发?”
而且由于当地人行严格合意贷款规模管理,导致农合金融机资金出路难,造成“飞标业务”猛增;虽然短期内有可能获得较高利润回报,但潜藏着较大金融风险。某省某市联社预计全年存款增长110亿元,加上原有70多亿元资金没有发放贷款,该市联社全年资金规模可达185亿元,而人行分配给该联社全年合意贷款规模仅40亿元,该市实有富余资金145亿元。为解决资金出路问题,该市联社将100亿元资金投向“非标业务”及中间业务。而根据五部委投资理财业务年底要收回的要求,该社富余资金不知该怎么办?
对此,某省一位县联社主任在座谈会上说:“合意贷款规模管理不从实际出发,农合金融机构只能守着资金‘等死’。合意贷款应突出指导性,增加政策弹性,按资本充足率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75%存贷比来监管农合金融机构信贷投放。”
基层农合机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合意贷款规模管理与国务院降准的政策精神相一致,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二是央行应区分不同经济地区和不同农合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实施合意贷款规模管控方式;尤其对农合金融机构承担着支持“三农”等政策性信贷业务,最好实行宏观层面粗线条管理模式,提高合意贷款管理政策弹性,增强农合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主动权和积极性。三是取消按季或按月分配贷款规模方式,按年一次分配到位,让农合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节使用,确保农合金融机构信贷与“三农”信贷季节性需求特点相适应,使资金能够及时放出去,使降准释放的流动性真正都用于“三农”和小微企业。
据记者了解,中部农合金融机构反映的贷款规模管理问题,在其他省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农合金融机构难贷款、“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并未有由于有了降准政策而得到有效解决,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