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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民众必不可少的大宗生活消费品,也是体现生活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长期来,由于缺乏正确消费引导,民众受传统购房观念、担心房价上涨以及当前年轻人相互攀比的住房观念影响,催生了畸形消费行为:不顾自身经济势力甚至举债购买住房;购买住房面积越来越宽;装修住房越来越高档。由于受上述住房消费行为支配,带来了四种严重的社会影响:一是催促越来越多年轻人加入购房大军,购房群体呈现“低龄化”、“超前化”、“啃老化”趋势;加重了家庭和个人负担,使不少家庭为了购房债台高筑,甚至成了“房奴”。二是由于超过了家庭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使不少家庭为偿还购房借债而压缩生活开支,影响了生活质量提高,增加了生活压力,降低了幸福指数。三是举债购房属于住房超前消费,变远期消费为即期消费,人为拉大了需求膨胀,扩大了供需矛盾,推高了房地产价格,最终让民众深受房价上涨之害。四是从国家宏观大局考虑,非理性的住房需求加剧了住房购买的投机行为,推动了住房投资的过度膨胀和房地产业“泡沫化”;也推高了地方政府财政“土地化”程度;虽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却推动了地方政府盲目投资的冲动,绑架了中国经济增长,最终有损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之虞。
可见,住房消费既关系民众生活幸福指数提高,也事关国家宏观经济稳定,各级政府对此不可掉以轻心,应把引导民众树立理性住房消费观念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抓经济发展的工作劲头来抓好住房消费引导工作:
一是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培育合理消费理念。通过相关媒体加大住房合理消费的教育引导力度,给民众讲深讲透畸形住房消费对家庭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危害;让民众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确立理性住房消费观念,自觉从超前消费、攀比消费等不合理的消费“怪圈”中解脱出来;同时消除住房投机心里,抑制购买住房保值和防范通货膨胀的冲动,确保民众住房消费欲望始终运行在合理区间。
二是加大政府干预力度,催生合理消费行为。各级政府在引导民众住房消费中应充分发挥好“杠杆作用”,加大保障房和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力度,确保提供适合民众各类购买和租赁需求的住房;同时,加大房价监控力度,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形成合理的房屋租售比。特别让公租房成为年轻人能够租得起并可长期租的房子,减少年轻人超前购房冲动,减轻生活负担和压力,消除盲目购房带来的生活风险。
三是加大政策奖励力度,抑制盲目消费冲动。各级政府适时推出奖励政策,推动民众理性住房消费成长:建立长久激励政策,鼓励年轻人在住房消费上“先租后买,先小后大”,并规定相应年限内租房由政府给予一定补贴,以抑制年轻人购房冲动;实行购房奖励政策,对民众购房规定一个合理面积,低于或等于规定面积的,由政府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以抑制民众购房“求大”冲动;实行税费激励政策,规定住房合理购买面积,对购买低于或等于规定面积的实行税费减免优惠,对超过规定面积的提高税费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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