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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0日上午上海新华路淮海西路口,一位87岁老人躺倒在地,满头是血,围观路人无人敢扶,引来骑车经过的一名外国女子破口大骂。(8月10日《人民网》)
上海这位老人跌倒没人敢扶,并非路人的爱心冷漠或人伦道德丧失;也并非外国人比中国人的道德高尚。问题在于近几年媒体常披露好心人扶起跌到老人后,不仅得不到受害者本人和家人的感谢,反遭“诬陷”,甚至惹上官司为老人赔偿医疗费。这些事件不仅深深刺痛了好心人的心灵,也产生了社会误导:好心帮助跌到老人却落得费力不讨好的结局,那又何必却招惹他们呢?所以上海这位87岁老人连同近年媒体屡屡曝光的跌倒老人没人敢扶,关键在于扶起之后那份沉重的意外责任让人难“负”。
可见,弘扬敬老爱幼、帮危扶困社会正气,仅靠每个社会人的良知和责任感是远远不够的;法律应充分发挥社会正向激励作用,每当好心人扶跌倒老人反遭“官司”索赔的时候,应少考量法律的“人道色彩”,多彰显法律的“向善”力量,坚决维护社会善举,消除好心人后顾之忧。如此,则跌倒老人没人扶的现象自然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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