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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两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督促贫困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规划,确保规划项目与本县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
应该说,两部门出台的政策是又一次重大惠民工程的力作,它表明中央已看到了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低效、难以发挥作用等现实问题,更表明了中央政府意欲改变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现状和提高使用效率的坚强决心。
就现实来说,两部门出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方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将来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方向、使用结构、使用效率等方面将生产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是能切实改变原来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撒胡椒面”的做法,为提高精确扶贫,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如国开行在甘南武都推行首个整合涉农项目,有效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项目资金短缺等问题,扩大了扶贫范围,重点支持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安全饮水、环境整治等建设,夯实了产业扶贫基石。二是能提高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模和计划性,聚集足够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发展贫困县产业扶贫项目,为扶贫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机制动能。再如国开行在甘南武都仅用2—3年时间便完成了贫困村的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便民桥等与精准脱贫密切相关的核心指标,补齐了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了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彻底破解了脱贫攻坚的最大瓶颈。三是能促进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扶贫资金相结合,消除了原来金融部门单枪匹马扶贫现象,有效推动了财政部门与金融部门在扶贫工作上的有机衔接,有效整合了扶贫社会资源,提高了各级政府、各部门扶贫协同意识,汇积成强大的扶贫联动效应。如甘南武都县探索建立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支持机制,推动完善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全面推进贫困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提供融资、融智支持,加快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任何一项好的政策制度需认真落实,否则就是纸上谈兵;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同样如此。目前需解决三个重大问题:首先,要解决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问题,这个方案必须具有公开透明性,而不是政府权力部门的主观而为或暗箱操作。县级政府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乡镇及村委会、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方案,消除拍脑袋的主观臆断行为,减少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投放的盲目性,防止出现损失。其次,坚守“政策性与灵性性相结合、产业项目与扶贫资金相挂钩”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高效、有序。即在贯彻中央基本政策精神基础上,允许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资金投向和产业扶贫项目,支持各具产业特色的扶贫项目建设,坚决纠正“一刀切”行为;同时,要防止资金“空转”脱离当地扶贫产业项目而转移用途的现象发生。再次,加强监管管理和宣传工作,提高信息透明度,让贫困地区农户切实了解资金真实投向和动向,消除过去“等、靠、要”不良思想倾向;同时,认真汲取原有扶贫资金“跑、冒、滴、漏”教训,将监督贯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全过程,并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等工作,防止发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违法犯罪现象,让每一分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