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全面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和转账管理。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央行发布的《通知》意在有效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银行支付结算领域存在的漏洞进行种种诈骗犯罪行为;《通知》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被全社会称为防金融诈骗新规并被寄予厚望,成了国庆假期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话题。
可以说,央行放出的这个“大招”,对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活动可谓“一剑封喉”:因为加强账户实名制、加强支付安全管理等系列做法不仅与国外银行通行的谨慎做法相一致;且“24小时内申请撤销转账”有助于公安机关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最大程度保护受害者;尤其对于ATM不同名转账进行延时入账,更会对弱势群体特别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是一种很好保护措施。显然,《通知》将网络结算支付便捷与安全的天平重新扶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便捷支付体验的同时,不再胆颤心惊地防范躲在屏幕后面的一双双邪恶眼睛,让支付服务更加安全、公平。
但要看到,制度设计与制度落实是有一定差异的,也就是通俗所说的理论的东西如果不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就是一句空话或者一张废纸。而《通知》面世仅是第一步,要让其真正发挥防诈骗效力,还需各银行金融机构做出巨大努力,跨越各种思想与利益障碍,把防范金融诈骗当成切实的惠民金融工程来抓,央行新规才能真正变成一道道防范金融诈骗的严密栅栏。否则,央行新规最后会沦落为一种做秀,让广大百姓失望。
当然,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且央行新规落入窠臼的因素依然存在。就拿规范银行收费来说,央行、发改委、银监会等多部门出台了若干制度规定,但不少银行并没有真正考虑减轻民众和企业负担,只为了自身盈利,各种违规乱收费、或变换马甲的收费行为始终得不到有效遏制,让全社会对银行诟病不断。而此次央行新规推出的账户实名制管理、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机制等有可能导致银行存款流失,在当前银行竞争激烈、存款分流日趋严重情势之下,有些行可能会置央行新规于不顾,放弃监管原则,不经意间为电信网络诈骗打开了方便之门。也正如电信推行的实名制一样,总有不少不法商户为了利益无端放弃原则,以至查不出真实姓名的诈骗骚扰电话满天飞。
就目前而言,要让央行防范电信诈骗新规真正发挥作用,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做好五方面工作:首先,树立高度政治责任感,消除利益短视行为,把防金融诈骗当成惠民金融工程来抓,严把结算支付系列制度落实关,为防电信诈骗提供坚固的金融保障。再次,各银行金融机构加强联系、交流与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平台,坚决支持并全力配合央行发起的针对电信诈骗的联合打击行动。同时,消除网络结算支付防范盲区,对新型网络电信诈骗及时进行案防通报,提出相应防范措施,整合安全产业链,与行业上的各合作伙伴联合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共建互联网安全生态,提高金融系统整体案防能力,为民众撑起一片安全蓝天。
再次,各银行金融机构查漏补缺,加强各种制度细化和配套落实工作。主要建立起从支付前期危机预警与识别、到支付交易全程的风险监控及事后支付风险的应急处理的强有力的流程管理,提高防金融电信诈骗快速反映能力、查处能力和堵漏能力。此外,在自助柜员机具办理转账业务中增加汉语语音提示,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在英文界面中对资金转出等核心字段提供汉语提示风险。第四,加强宣传,提高民众防金融电信诈骗自卫意识,构筑好防金融诈骗立体防线。各银行金融机构广泛动员广大存款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不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最后,央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将银行金融机构落实情况纳入重要日常监管,开展不定期现场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力或故意放松管理的银行高管及当事人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经济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督促银行金融机构严把网络结算支付关,从源头上遏制金融诈骗案件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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