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悲剧,责任归谁?
(2010-05-12 20: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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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悲剧凶杀案校园 |
5月12日陕西省郑县一私人幼儿园发生凶杀案死亡人数已上升至9人,其中包括7名儿童和2名成人。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在4月30日晚上,泰兴幼儿园被砍伤的孩子在医院治疗,而家长因在医院外焦急的等着孩子,当晚一直在关注,孩子们的血衣就这么摆在家长面前,那些家长的表情近乎崩溃。血淋淋的事件还未有结果,在今天,又一惨案发生。
4月的悲剧刚过,国家已经采取措施,学校配备钢叉,甚至派武警在校园附近巡逻,所有的措施都赶不上悲剧发生的速度。孩子去幼儿园,上学到底还不安全。多少孩子和家长处于担惊受怕中。这样的悲剧如何才能制止。
近日发生的凶杀案,犯罪嫌疑人在回家的途中就自杀了。就算他没有自杀,最后给他一枪,难道就解恨了?像他这样该死的人,就算一个孩子因他受伤都不值得,更何况是那么多孩子因他而离开人世。每次发生悲剧,我们第一时间把责任归结到政府身上,轻松地拍拍自己身上的土,围观,看政府笑话。而真正的责任在政府吗?是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一粒土,杀人犯身上沾的灰,难道我们没有一点儿扫尘过去?责任归谁,每一个人都值得反省。
“有人说,转移攻击型方向的行为是‘……勤杂工踢猫的现象’。言下之意是,唯独等级系统低级的人才会把压抑的愤怒转向动物。尽管人们越来越反对虐待动物,但这样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紧随动物之后,儿童是最容易受害的低位者。在一定程度上,迫害动物,儿童和无助下属的恶劣行径是一把尺子,可以用来衡量加害者遭受的压力。”(出自《人类动物园》)
这种压力从何而来,是社会造成的。社会是每一个人点滴行为的反应,造成现社会的种种悲剧,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是全体公民的集体空虚,虚荣,暴力,隐藏,内心扭曲,不正当竞争,不宽容,不包容,不团结的结果。有些行为不会立刻发生反应,它有个成熟期,时机一成熟,种种心理导致的后果一触即发,悲剧就在下一代。
人的犯罪心理都是有潜意识的暗示,孩子是弱者,容易侵犯,一个人犯完案,下一个犯案者会潜意识的效仿。社会除了要采取保护措施和严惩凶手,最根本的还是要找到可以抑制的有效心理解决方法,如果都像看门狗一样,来了一个侵犯者就嚷嚷,嚷嚷有什么用,侵犯者不会因狗嚷嚷从此不再来,说不定他下次就带把刀来。
或许看到这些悲剧时我们已经麻木,而这种麻木也是造成悲剧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