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评论史 之 结局研究
(2013-12-25 16:39:30)
标签:
红楼梦十二钗评论史薛宝钗结局文化 |
分类: 红学论著概略 |
此文摘录自:马经义著 《红楼十二钗评论史略》 四川大学出版社 2013年版
金陵十二钗中任何一个人物的结局都是悲剧,虽然曹雪芹并没有把《红楼梦》写完,更准确地说,我们没有看到曹雪芹笔下众钗的结局,但是“悲凉之雾,遍布华林”的观念似乎在每个评论者心中都根深蒂固,在评论与探佚时自觉与不自觉间都要把“十二钗”的命运涂上一层悲凉的底色,薛宝钗当然不会例外。
薛宝钗的悲剧是什么性质的悲剧,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个性的悲剧。薛宝钗的性情是典型的封建大家闺秀型,是传统的贤妻良母型。她对那个时代价值观念的认同,成就了她“三从四德”的典范,然而正因为这种“三从四德”的个性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演绎。
第二、时代与社会的悲剧。绝大多数的评论者都会在分析薛宝钗命运的过程中把“个性的悲剧”最终归结在“时代与社会的悲剧”之上。例如周中明先生说:“如果说贾宝玉、林黛玉是叛逆者的悲剧,那么薛宝钗便是顺从者的悲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后者是更深刻地反映那个时代的社会的、历史的悲剧。因为是时代雕塑了她,又是时代毁灭了她;她以扼杀自己情欲的‘冷’,适应那个时代的需要,可是那个时代却更加冷酷地使她的美貌、才华、爱情、婚姻和其他一切幸福归于毁灭。”(109)陈克勤先生认为,宝钗的悲剧,是“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的合理性”(110)的悲剧,换句话说这是薛宝钗认同她所处时代的价值观并且按照这种价值观为人处世的悲剧。
薛宝钗的结局在“十二钗”中属于比较明朗清晰的,虽然评论者们之间仍有求同存异的地方,但是主线是明了的,这条“主线”就是薛宝钗与贾宝玉的结合是大家公认的事实。
《红楼梦》的主线历来被认为是宝黛的爱情,而薛宝钗又是导致宝黛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所以她的悲剧命运主要体现在她的婚姻上。对于薛宝钗的婚姻,看似明了然而争论却依然很多。评论者们的论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薛宝钗主观上有没有和林黛玉争夺过贾宝玉。
其实,红学的争论在每一个论点层面都有正反双方。就薛宝钗主观上有没有争夺过贾宝玉而言,正方说有,因为这一方的基点是立在薛宝钗想当宝二奶奶的观念上论述的。反方说没有,因为这一方的基点是立在薛宝钗性情上论述的。作为封建闺秀主观上去和另一个女孩子抢爱人这是极其不道德的,所以梁归智先生说薛宝钗绝不可能如此行事。
第二,是谁促成了薛宝钗与贾宝玉的婚姻。
无论薛宝钗在主观上有没有和林黛玉争夺过贾宝玉,但是两人的婚姻已经构成了事实。那么是谁促成了这段婚姻呢?高鹗在后四十回的情节设计中明确地指出是王熙凤使用的“掉包计”促成了宝钗与宝玉的结合。
王熙凤会不会使用“掉包计”来促成“金玉良缘”,评论者们的观点不一。有赞同的,例如朱眉叔先生就说:“王熙凤所以破坏宝玉、黛玉的婚姻,促成宝玉、宝钗的结合,固然和她重视和宝钗的血缘关系,意图在贾府扩大王氏家族势力,讨好王夫人有关,也必然和她厌恶黛玉性格,想在难以收服的宝玉身边安排一个自己人分不开。”(111)也有不赞同的,认为“掉包计”并非曹雪芹的构思,只是高鹗的一厢情愿而已,例如周思源先生就指出:“荣府的命根子贾宝玉将来如果娶了只会作诗不会理家的林黛玉为妻,对王熙凤继续掌握荣府大权十分有利;若宝钗成了宝二奶奶,那她就得退出荣府权利核心。”(112)李景光先生从“成书研究”的角度出发,也认为“掉包计”在曹雪芹的原稿中根本不存在,李先生说:“曹雪芹原是用黛玉先死,宝钗后嫁的方法来解决宝钗、黛玉之间的爱情纠葛的,根本不存在什么‘掉包计’的问题。”(113)
大多数评论者们否定了“掉包计”的说法,然而到底是谁促成了宝钗和宝玉的婚姻呢?综合众多评论家们的意见,主要原因有三点。
首先是“因财联姻”。有评论者认为,此时的贾府因为坐吃山空已经到了经济崩溃的边缘,让贾宝玉娶薛宝钗的原因是想借助薛家的经济实力缓解贾府的经济危机。早期的评论家周春在随笔中就写道:“须看种种世态炎凉,世俗嫁娶未有不重财者。黛玉父母早丧,孑然一身,宝钗母兄俱存,家私尚厚,贾政之取宝而舍黛也宜矣。”(114)
其次是“政治联姻”。评论者们认为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有联姻的传统,主要的目的是“一荣俱荣”。佟雪曾指出“对于贵族地主阶级来说,婚姻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四大家族根据这个原则,强制决定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115)
最后是“奉旨成婚”。贾府地位最高的是贾母,然而能让贾母改变主意或者说能左右贾母决定的只有元妃一人。王夫人喜爱宝钗胜于黛玉,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有学者推测促成宝钗和宝玉结合的主要原因是元春的懿旨。
这看似一个无关痛痒的问题,但是“之前”“之后”对于薛宝钗而言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如果结婚在林黛玉死亡之前,薛宝钗就很难洗刷清“争夺”宝玉的嫌疑,无形之间就将薛宝钗打入了不道德的深渊。如果结婚在林黛玉死亡之后一切都有可能变化,对于薛宝钗的道德评价也会重新定位。
按照高鹗的设计,“二宝”成婚之夜就是林黛玉回归离恨天之时,然而这样的安排却招来很多探佚学家的质疑和否定。例如梁归智先生认为,《终身误》中“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说得非常明白,木石前盟在前,金玉之姻在后,“宝钗是在黛玉死后才嫁给宝玉的。宝玉在前一年秋天离开贾府,黛玉在宝玉走后日夜思念悲啼,又受赵姨娘一党的陷害打击,于第二年春末泪尽夭亡……秋天宝玉回到贾府,只能在‘落叶萧萧,寒烟漠漠’的潇湘馆‘对景悼颦儿’。略前,元春从爱护宝玉和维护家族利益出发,下旨宝玉和宝钗结成‘金玉姻缘’。”(116)
第四,贾宝玉出家之后,薛宝钗有无再嫁。
关于薛宝钗有无再嫁,红学界曾因此而热闹异常,其争论的焦点就在这一点上。高鹗在后四十回的情节中并没有设计宝钗再嫁这一出戏,而是宝玉出家后,宝钗幸有一子,最后母凭子贵。然而吴世昌先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探佚观点——薛宝钗最后嫁给了贾雨村。
吴世昌先生根据贾雨村在第一回亮相时作的对子,“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作出推测,“时飞”是贾雨村的表字,“钗”是指薛宝钗,“钗于奁内待时飞”中暗含的就是薛宝钗期待的正是像贾雨村一样的达官贵人,这也是薛宝钗最后的婚姻归宿。吴先生再根据薛宝钗的性格以及贾雨村在书中的行动轨迹最后判定:
从全书故事的完整性来看,宝钗最后嫁给雨村,不但极有可能,而且几乎断不可少。再从全书结构和故事组织的严密性来看,香菱的结局必然要与她父亲甄士隐的故友贾雨村有关。而贾雨村之所以能最后见到香菱,也只有通过他与宝钗结合的关系,才有可能。(117)
对于吴世昌先生的观点,有赞同的,但是反对之声远远高于认同之声。例如胡文彬先生说:“如果以吴世老的解释,那么前一句中的‘玉’又指何人?是‘贾宝玉’之玉,还是‘林黛玉’之玉?‘待时飞’是‘待’贾雨村,那么‘求善价’又是‘求’的何人?‘善价’无论怎么样‘谐音’也难于‘谐’出个人名来。倘若硬是要谐出个‘单’假(贾),在《红楼梦》中也找不出的,因为小说中只写了一个‘单骗人’。”(118)
卓守忠先生曾在《红楼梦学刊》上发文,从文化、考证等方面系统解构“薛宝钗嫁贾雨村”的不可能性。卓先生认为贾雨村的楹联,抒发的不过是自己的抱负,偶吟前人之句,这种手法在中国传统诗词中比比皆是。卓先生指出,如果薛宝钗真的嫁给了贾雨村,那么很多问题就无法解释。例如脂砚斋等人对《红楼梦》后半部是有了解的,为何在前面的批语中只字未提,而且从现有的脂批来看,对薛宝钗的批语多是溢美之词,往往把贾雨村评为“下流之人”、“奸险小人”等等。“如果后半部确实写到宝钗再嫁雨村,在脂砚斋等人看来,不低于爆炸性新闻,即使不愤怒,也会大失所望,那么,在前八十回的诸多批语中断不会有如此之多的褒美之词(于薛宝钗)。”(119)
(109)周中明
(110)陈克勤
(111)朱眉叔
(112)周思源
(113)李景光
(114)周春
(115)佟雪
(116)梁归智
(117)吴世昌
(118)胡文彬
(119)卓守忠
(120)田同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