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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被诗化了的群体传播(第三大特征)

(2011-07-14 21:03:18)
标签:

红楼梦

传播学

群体传播

诗社

马经义

文化

分类: 红学论著概略

 群体传播的第三大特征是:群体传播的价值是根据其传播中的成员内心的满足程度来决定的。群体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内心的满足,除了自我内心的安顿以外,更重要的是在群体中能得到自我的展示与肯定。从这一点上来看,大观园中的诗社其传播价值是相当高的。

我们先来看林黛玉的满足程度。林黛玉的一生,如果要给她做一个高度的概括与浓缩,就两个字,“爱”与“诗”。林黛玉的诗才,在大观园中绝对一流,而且在诗才方面她自己也是非常自信的。例如在元妃省亲的那天晚上,贾元春让众姐妹写诗助兴,曹雪芹就单独描写了林黛玉的心理活动:

原来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想贾妃只命一匾一咏,倒不好违谕多作,只胡乱作一首五言律应景罢了。

可见林黛玉的自信,心想:比别的到罢了,比作诗,你们挨个儿都给我放下。如果说这里只是作者寥寥几笔描述她的心理状态的话,那么在第37回海棠诗社上就来了一次全方位的“自信”描写。当定了题目,限了韵,规定了时间,然后大家都分头想去。这个时候林黛玉在做什么呢:

黛玉或抚梧桐,或看秋色,或又和丫头们嘲笑。

这是一种轻松惬意的状态,满不在乎,别人冥思苦想的时候,她完全不当回事。贾宝玉就着急了,说人家都在苦想呢,你还在那里疯玩什么啊。林黛玉说,你不要管我,你自己想去吧。一炷香完了,大家都写了出来。李纨就问黛玉:你的诗呢?这个时候我们要细看林黛玉的动作,曹雪芹只用了八个字:

提笔一挥而就,掷与众人

“一挥而就”多么洒脱,“掷与众人多么豪放!满腹才思,随着狼毫泼洒在宣纸上,这份自信在黑白色调之间尤为分明,此时的林黛玉哪里是一位纤弱的小姐,完全就是一个“彪悍”。我们很难想象一位娇滴滴,时常淌眼抹泪的姑娘这份强大的气场来源于何地。这是文化的力量,这是自信的风采,这更是群体传播的价值幻化在成员内心的一种满足与骄傲。

薛宝钗也是诗社的中流砥柱,她在这种群体传播中又得到了怎样的“满足”呢。就诗词才华而论,她和林黛玉不分高下,在大观园各界诗词比赛来看,林黛玉和薛宝钗都当过“世界冠军”。从数量上来说,林黛玉一共创作了25首诗词,共计256句,1659个字。其体裁有五律、七律、七绝、四言、歌行、集句、词等等,一共八种。薛宝钗一共写了9首诗词,共计67句,444个字。其体裁有七律、五言、七绝、词等等,一共4种。

虽然从数量上看,林黛玉压倒了薛宝钗,但就诗词才华而论,两人平分秋色。最重要的是,她们两人对诗词的理念却完全不同。对于林黛玉来说,诗词就是生命,诗词就是情感的依托,没有诗词就没有性灵。对于薛宝钗来讲,诗词就是一个玩意儿,这不是女孩子们的正事。所以她曾经规劝林黛玉说:

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踏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

正因为这样,我们可以在《红楼梦》中发现这样的现象,薛宝钗的诗词都是在诗会上作的,私下绝对不会自己去作诗。换句话说,她的诗才就是陪大家玩的。而林黛玉不一样,诗会是她大展其才的时候,私下更喜欢作诗,而且好诗词都是私下做的。还有一件事情,也可以看出他们对诗词观念的区别。在“香菱学诗”的情节中,如果是细心的读者此时一定会有一个疑惑:香菱是薛家的人,为什么曹雪芹要安排 林黛玉教授香菱做诗,而不舍远求近安排薛宝钗呢?其实这是曹雪芹的高妙之处。曹雪芹安排林黛玉教香菱做诗,这一创作手法符合林黛玉的性格特点以及对诗词的喜爱,同时也能反衬出薛宝钗恪守封建礼教的大家闺秀形象。

    薛宝钗虽然不以诗词为业,然而从她的诗词中仍然能看出她的情思与抱负,例如她的《临江仙》: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

    如果说林黛玉在诗社中得到的满足是“宣泄”,那么薛宝钗得到的满足就是“展示”。这份“展示”其实是内心的透视,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容易看见的,它早已被世俗包裹的严严实实,在诗社中,因为文字的散发力,总是能让人把潜意识中的思想无意识地流露出来。

    史湘云得到的是什么满足呢?是一种能脱离固有生活状态的潇洒。我曾经在《红楼文化基因探秘》一书中这样说过:史湘云就像我们生活中的“异性铁哥们儿”,她心胸开阔,性情豁达,为人磊落,虽身为女儿却有琴心剑胆。正因如此,“红楼”爱好者历来都对史湘云情有独钟。从小父母双亡却造就了她独立而坚强的性格;虽然养在富贵之家,却处处自食其力。她从来不会将儿女私情萦绕心上,也不会将烦琐压在心头,所以她永远都表现得云淡风轻、悠然自得。飘逸而洒脱就成了史湘云美丽的定格。

    史湘云是不幸的,但又是幸福的,有疼爱她的姑祖,有时时刻刻想念牵挂她的大观园中的姐妹们。从薛宝钗和袭人的对话中来看,我们得知她在家里并不好过,每天作针线活到三更天,家里的婶娘们对她虽够不上虐待,但从来也没有让她养尊处优过。她最大的快乐就是去贾府,当听说大观园中成立了诗社,她可能是最激动的,所以才有了她:“容我入社,扫地焚香我也情愿”这句话。

    在史湘云的心中,诗社是一个干净而快乐的地方,就如同自己生命格局中那一份清凉的心境。在诗社,她表现得最活泼,思维最敏捷,作品也最丰富。和薛宝钗私下聊天,一提到家里的现实生活,眼圈就会红的史湘云,在诗社的表现完全就是另外一个人,陶渊明的逸远,李白的恣纵融化在她的诗词中,沁透到她的气息里,造就了一份通透与豁达。所以,我们可以说,诗社对史湘云的价值,就是撇开了现实,激活了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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