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红|我为什么起诉全国政协常委王林旭
经过漫长、艰辛的业主维权,终于走到这一步,起诉侵权者全国政协常委王林旭,追讨他的责任,目的是让他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官司将于2015年4月9日下午1点半在朝阳法院奥运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这是个什么案子呢?
是民告官的案子;
是发生在两个平等的权利主体--业主之间的案子;
是向有权任性者挑战的案子;
是试验法治是否落地的案子;
是当事人、律师、法官在法律和良知前要慎重惦量的案子。
案情简单清楚:王林旭于1997年在朝阳区某小区购置4套住宅,将其中分属1号楼和2号楼的两套,通过打破楼外墙,加盖违章建筑,使其连通,变门脸房,改商用出租,谋取超值收益。2006年起,其商用项目是洗脚店,在封闭住宅楼内24小时经营。我本人因住在同一座楼内,且在他家楼上,遂成为直接受害人,不堪其扰,休息、生活和工作都受到很大影响。除了身心饱受折磨,更耗费巨大精力和心血维权。
一、王林旭其人
1,拥有官、学、艺数十个显赫头衔。
网上有两个渠道可见王林旭介绍:
一是百度百科:
王林旭,教授,1959年6月出生于山东省平度县三堤乡三堤东村(现平度市灰埠镇三堤东村)。国家有突出贡献文化艺术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人文学博士,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更新不及时,也是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民族文化宫副主任(正局级)、民族画院院长;兼任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中国韩国友好协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教授,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人文学博士、名誉教授,联合国协会世界艺术家联盟会主席。

二是王林旭个人网站http://www.wanglinxu.com/

由此可知:
首先,他是参政议政的全国政协委员,在前后近二十年中,担任两届委员,两届常委。是现任全国政协常委;
其次,他是民主党派,九三学社中央委员;
第三,他是官员,正局级。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民族宫副主任。
第四,他是博士,虽然上面没有记载他的本科和硕士学历在哪里取得,但是其“人文学博士”是在2000年7月从美国加州阿姆斯壮大学取得。
第五,他是教授,南开大学教授。
第六,他创建、并自任会长的机构叫:中华国际名人研究会,经营名人生意;
第七,他是“画家”。
只是,不知何故,这么多冠冕堂皇的桂冠戴在王林旭头上,怎么都给人不搭感,要说他最像什么人,好像更像个不守规则,投机取巧的“买卖人”。
2,全国政协常委王林旭的博士学位造假了吗?
这真是个大胆的猜测,耸人听闻的提问。
全国政协常委王林旭还需要造假吗?
那就摆出来看――

第一,
王林旭在网站上放过一张颁授博士学位证书的现场照片(http://www.wanglinxu.com/exchange_P.asp?exchangeid=92):仿佛中国会场:红色条幅悬挂,红底白字赫然在上,不是英文,是中文。莫非,我孤陋寡闻,美国大学给不同国别人颁授博士学位要书写不同国别文字,且用红底白字横幅?
第二,
在美学子提示,那张图片上颁授学位的时间是2000年7月11日,而这个时间是全美各大高校放假时间;
第三,
据说,查联合国的国际大学联盟(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IAU)的资料库中,无阿姆斯壮大学资料。这是一所被关闭的加州“野鸡大学”。
3,涉嫌博士学位造假这一行为与侵权相关吗?
如果学位造假是真,该受何责?另当别论。表面上看,二者无关。从骨子里看,二者相关。相关就相关在:只要有利可图,这人敢不择手段,包括弄虚作假,包括滥用权力等等。
二、官司的价值
既然是业主和业主之间的官司,为什么要提王林旭全国政协常委的身份?
原因很简单,整个案件从头至尾都透着王林旭的特权:
1,没有特权他怎么能在近二十年前买下来四套住宅?
2,
没有特权他怎么能加盖违章建筑?怎么能在原本的两个楼门之外,破墙另开大门?
3,
没有特权他怎么能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将其出租作24小时洗脚生意?
4,
没有特权他怎么能对基层人士,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人士的投诉傲慢不睬?
5,
没有特权他怎么能使有关管理部门畏惧、袒护、不敢行权?
6,
没有特权他怎么会使其房产出租乱象长期不得解决?怎么能不履行作为房主的监管责任而大言不惭?
7,
没有特权他怎么能对维权者一再要求不予作答?
8,
没有特权他怎么能一心走关系摆平,声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们连庶民都不是”?
9,
没有特权他怎么能为了逃避违建责任,托延,使简单问题复杂化,激化利害相关各方矛盾,加剧受害人受害程度?
10,
没有特权他怎么能对违法行为毫无反省,对给人造成的损害毫无歉疚,反倒是被冒犯的仇恨之感?
11,
没有特权他怎么会令法院最初不敢受理此案,连提交材料都不出具书面收据?
因此,这个官司的价值也就在这里。希望司法公正的阳光穿透邪恶,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弱者,对有权任性者不是畏惧,不是宽恕,而是给予罪加一等的惩罚。
我们拭目以待。
每每在国外行走,经过法院时都受到震撼。除了高大庄重,就是公平女神的形象:一手持“公正之天平”,一手持剑,闭合双眼,凭心中公平之称裁决;用手中锋利之剑斩恶。
值清明,思考有限、无限。
正天寒,传递信心、温暖。
写于2015年4月6日北京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