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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之后(微博集6)

(2011-03-17 09:28:09)
标签:

微博

抄袭

杂谈

分类: 官司事

吴晓波曾说:“吴老对她说过的话,对我又说了一遍......如果因此而涉及‘剽窃’,我估计日后法院将门庭若市。”这说法迷惑人。吴敬琏老师为吴晓波出了证言。它能证明什么呢?记者采访了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芮松艳。听她怎么说----http://sinaurl.cn/htAcyy    3月11日 14:29

 

alan0692 在这件事上,大吴小吴都挺那啥的,所谓的吴市场,在人情世故面前真的“无市场”了。看来大陆离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有着光年的距离(3月11日 18:35)

费国平  真希望高龄后记忆也能好,可现在就做不到了,偶遇电脑奔溃,刚写完的东西没自动保存,重新再写,只能是大概了,实事求是挺好的

吃素的土豆 姐妹俩写作文《我的爸爸》,老师批评说:你俩为何写的一摸一样。姐妹俩说:我们写的是同一个爸爸呀。

高昱-商务周刊  跟着转转还不行么(3月11日 14:38)

王巍w  转转还不行么?(3月11日 14:34)

北京柳红:芮松艳:“传记本人的证明在著作权法意义上只能证明一个事实,他跟不同人说过同样事情,但是著作权法不保护事实,不保护这种思想,保护的是一个表达,同样一件事你写出来跟我写出来是不一样的,巧合的可能性很小,他证明的目的只能证明两个作者写的传记事实来源于他,但表达的来源要来自各自的作者 ” 311 14:43

北京柳红:法大研究生送方向明《研究失败》,标出吴晓波《大败局》与其雷同处。三联生活周刊600期方向明写:“由于当时真实记录了一批民营企业失败的全过程,这些史料后来被人多次抄袭,甚至被某人合集而名噪一时,真是可笑至极”。人劝他打官司。

菊老板的围脖儿 期待这个话对最终判决发挥作用…… (3月11日 15:48)

野驴莉莉 芮法官明鉴  (3月11日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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