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朋友讲夏光祥的故事,然后找杜萌所写《夏光祥的维权十年路》(《法律与生活》2007年6月上半月刊)读,非常震动。除了敬佩,就是惭愧。
夏光祥是山东农民,贫穷,1968年生,未婚,小学三年级都没读完。
1998年,因输血感染丙肝。经鉴定,属三级医疗事故。
1998年11月18日,夏光祥委托律师,把医院告到县法院。
1999年6月11日,县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夏光祥1万元。
夏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00年1月18日,中院二审判决,医院赔偿1.2万
夏还不服。但是,不知道还有什么路再往前走。
他每天看电视里的法制节目,得知可以通过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途径寻求救济。于是,他去了县检察院。在这儿,遇到好人。检察院立案,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
夏从县里,走到市里,从市里走到省里,从省里走到北京,去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信访办公室等。一位省官员曾对他说:“你是个不幸的人,有理也打不赢,你就自生自灭吧!”
他偏不!
第一次来北京,带了300元,几天就用光了,睡马路,红着脸接过人家剩饭吃。在潘家园,连求带要所得法律、医学书,成为他的救命稻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常法律大全》、《中国检察官全书》、《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若干规定》、《民法学》、《民事诉讼法》。
以一个不足小学三年级的学历,竟然炼成可以精准运用法言法语的人。
2002年8月11日,省检察院将民事抗诉书递交省高院。省高院裁定市中院再审。
2005年12月7日,市中院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改判医院一次性赔偿夏光祥今后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经济损失25万元。
夏光祥赢了,他觉得这辈子做了这样一件事,自己的生命值了。夏光祥做的,比我,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甚至“呼唤法治”的人们高出得太多太多了,他在云端,我们在地下,真的是惭愧。衣冠楚楚讲自由、民主、权利的人,和贫病交加的农民夏光祥,谁尊贵?谁有尊严?谁是法治中国铺路石中较大的一颗?谁有勇气?谁贡献大?怎么评估?
世界上有多少道理呢?其实不多,最朴实、最简单的话就可以讲清楚,哪里需要变着花样搞得那么复杂。花样儿,只是用来显摆讲话和书写本事的,于事无补。于事有补的是行动、行动,像夏光祥这样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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