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联生活周刊》上看到这篇《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说的是光脚跑步的事儿。

“埃塞俄比亚长跑名将格布雷西拉西耶在谈到自己早期的运动生涯时说,他一穿上鞋就很难受。
一项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报道称,人类穿鞋与光脚奔跑有很大的差别,穿鞋的跑步者习惯脚跟着地,光脚的跑步者会用脚掌或脚板心着地。光脚的奔跑方式导致脚掌的足弓、踝关节以及膝盖更加弯曲,并且使用了更多的脚掌和小腿肌肉,减弱了对身体的冲击,形成了更舒适的步态。随着双脚与地面发生碰撞,光脚跑步者仅仅经历了相当于自身体重0.5~0.7倍的冲击,而脚跟着地的穿鞋者则经历了相当于自身体重1.5~2倍的冲击。之前我们总以为光脚跑步很疼,实际上光脚跑步才会减少疼痛和受伤的可能性。”
我就是光脚的。
今天光脚跑了5公里多。不断地听迎面来的,和身后的人说:“嗬,瞧人家,光着脚丫子”。何止是不怕,还有种隐隐的优越感。
这种感觉,在去凤凰山路上遇到开车人时冒出来得最多。上一次要从墓园往回走,经过一家人时,听他们议论我走得快,说刚才在路上就看见我了。我回过身向他们示意时:“你走来的啊?”“是”,只见每个人脸上现惊愕和赞赏的表情。还有一次,碰到几个在山上骑自行车的运动员,英姿,忍不住对他们说:“真捧!”没想到人家回了一句“您更捧!”可不是吗?在野外,走路的是比骑车的捧。而我还看见过跑步的,简直羡慕极了,也是大赞,人家说,习惯了就成。后来,我也尝试过在那条上山的路上跑,只能跑局部。
几乎每天都会和一位高个子男士跑者相遇,他有一条腿好像有问题,稍显吃力,我心里暗暗把他当榜样(其实我看谁都是榜样)。人家这么吃力还一步步咬住坚持跑。说老实话,有时侯状态不对,从跑第一步时就想停,全靠头脑里下命令跑到底。今天终于和这位吃力的男士打了个招呼:“您每天跑几圈儿啊?”就在他伸出三个指头的那一瞬,我们就背道跑远了。三圈儿,15公里多。日复一日,了不起!
在跑者这里,是有单独价值尺度的,它和名和利和世俗的一切无关,只和自己的心,自己的身有关。而自己的身、自己的心又和什么有关呢?和家人有关,和社会有关。这是一个圈儿,殊途不同归的圈儿。
穿鞋的貌似强,在光脚的面前就是弱。中国的民间智慧配上妙语绝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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