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重机理论
(2010-11-18 2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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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短期是投票机,长期是称重机”是巴菲特的一句投资名言,意思是投资者对于一个具备成长性的内在价值时,买入后应该长期持有,才会使自己的资产显示出称重的效果。从这个层面上理解,企业的成长性要素远远高于当价格低于内在价值的时点买入法则。因此,按照“沉重机理论”进行投资,要求找到具有长期成长型公司,并在合适价格按照“买入并持有”策略就可。任俊杰和朱晓芸在其《奥马哈之雾》一书中引用了格雷厄姆和费雪的话:“不要试图从有价证券的交易中获取高过其商业价值的超级回报,除非你充分了解了其商业价值”(《聪明的投资者》),和“没有任何时间适宜将最优秀的企业脱手”(费雪《怎样选择成长股》),提出,投资者不要基于估值而卖掉你最信任公司的股票。他们列举巴菲特的几个案例:
1、1942年春季,近12岁的巴菲特为自己姐姐分别买入被父亲看好的股票—城市服务公司的优先股。不久,因为市场低迷,公司股价由每股38.25美元跌至27美元,在股价回升时,巴菲特担心给姐姐亏钱在40美元价格将其售出。然而,不久股票价格便涨到202美元。
2、1951年巴菲特以总成本10282美元买入盖可保险公司股票,第二年以15259美元价格出售(年回报率达到48.40%)。但是20年后,沽出股票市值升至130万美元,就是20年的年复合损失率为24.89%
还有迪斯尼,大都会公司股票等等,均有卖出后若干年发现,损失的复合损失率均在20%左右。
巴菲特给自己定的投资年收益率是15%,实际达到了22%,然而这些被卖出的公司的年复合收益率均在这之上。因此他也给自己总结,不要轻易卖出一家优秀的公司股票。
撇开巴菲特少年时代的投资案例,我们分析巴菲特后面的一些因卖出而“后悔”的案例,显然巴菲特在卖出决策时遵循了自己确定的原则,就是或者当公司基本面发生恶化,导致价值增长的因素消失;或者是由于买入后,由于股市的情绪波动导致价格短期内显著高于内在价值时,选择了卖出决策。
我们关心的是后者,假如巴菲特采取的是按照价格显著高于内在价值时卖出,意味着公司的成长性因素没有改变,只是短期内价格高估,一般投资人可能是由于卖出选择是他希望在价格显著低于内在价值时再买回。而这个操作策略就成为了波段交易的投资者了,这和巴菲特的风格和投资思想是违背的。例如,巴菲特在1978年~1980年间以平均每股4.3元的价格卖出大都会公司股票,但是在1987年却以平均每股17.25元的价格重新买回。在1993年以每股大约63美元的价格卖出三分之一,他确信“在资本买卖差价上的收益将大于以后获取的企业经营性收益”,这里说明,他卖出了一个好公司,发现公司继续在成长,不得以更高的价格买回,而在显著高出内在价值时,再选择卖出。但是,巴菲特也没有料到1994年年底,大都会公司与迪斯尼合并,使得每股价格涨到了85.25美元。在这个案例中,我们认为巴菲特没有错,而是在纠正错误,至于最终大都会与迪斯尼合并属于非可预测和判断的公司事件了。
运用“称重机理论”是一个逐步判断的过程,投资者必须能够在持有公司的股票期间,还能够不断地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给出估值的判断,看看公司的竞争优势是否能够保持,其成长性特征是否已经消失,如果仍然存在,则企业的市值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更重,否则就会变轻。因此,如果买入的公司是持续具备成长特征的,即使在买入时的价格没有留下因为波动而下跌的安全边际,那么只要耐心持有,靠时间就可以来消化风险。
在A股市场上,云南白药可谓一个典型的成长性公司,公司管理层的产品创新能力使公司由一个制药商过渡到制药和医药日用品供应商的公司,他们抓住日用品这个大市场顺利开发和推广了白药牙膏,使得公司的业绩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而公司的市值也随着公司的成长不断变大,特别是05年后变得更加高速成长。如果有投资者05年初买入并持续持有的话,手中的资产至今增长了12倍。而曾经最被投资者看好的烟台万华,在07年8月之后市值就开始由“重”转轻,如果投资者同样在05年初就买入并持有,到现在只增长了2倍,远远低于云白药。虽然烟台万华也被称为最具创新的公司,公司拥有先进的装备技术和独特工艺,但是公司属于重资产型,是生产型企业的原料供应商。而云南白药属于终端传统的特色消费品,更加贴近消费者,它改变的是产品的创新。这两个案例也许说明,为何巴菲特喜欢传统的确定型的,市场巨大的公司类型。
目前,中国的经济结构正在按照升级、创新和消费转变,投资者更应该发现适应这个大的变化获得长期受益的公司,研究他们的成长性,采取“称重机”理论选择个股,制定投资策略。显然,消费品和新型服务业容易产生类似云南白药这种市值变大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