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艺术,本来就是小众化的东西。
艺术来源于生活,当不为生活所累的群体剥离了某项劳作或某件物品的实用性以后,将其变成没有实际功效的身体活动或者可有可无的东西,就成为艺术。
要想在生活中找到此类佐证并不难。
譬如驱鬼时的一阵乱舞,譬如放羊时调情的酸曲儿,当驱鬼和调情被分别贴上迷信和流氓的标签以后,它们是实用性被剥离了,在公开场合不再具有原来的功用。驱鬼的嗨哟声被阉割成劳动号子或者丰收喜悦的感叹,调情的酸曲儿不再跟性有任何联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抒发情怀的心声。拉手手亲口口的淫词没变,心痒难耐的声音没变,把下嘴的位置提高了大半尺,便不但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干出来了。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的艺术。
物质范畴的佐证就更多了。不信就去土里划拉几下子,如果能找打一个瓦盆瓦罐,不论它是元谋人撒尿的夜壶还是山顶洞人烫脚脚盆,摔碎了随手拿上一片,都能换辆宝马奔驰啥的。
至于背着人哼哼呀呀,即使音高超过阿宝或者多明戈,也不算艺术;你每天吃饭用的碗筷也不算艺术。为啥?太实用!如果你是一个人哼哼,或者用完盛上小鬼子的黄金餐,估计离艺术的距离就要近得多了。不信就回忆一下近年来所谓的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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