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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退出房市是句空话

(2010-03-25 19:52:40)
标签:

杂谈

分类: 骂街录
    于德清
    现在,78家央企正在制定退出房地产业的计划。“央企退出房市”似乎正在有模有样地被执行着。

  然而,仔细一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国资委在宣布78家“央企退出房产令”的同时,也确认和公布了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16家中央 企业。国资委称,这16家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 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由此可见,另外的78家央企分明就是一帮搞房地产的散兵游勇,真正的主力仍然在场,这哪里是什么“退出”?国资委显然是以“弃卒保车”的策略,来应付公众舆论。

  笔者早就说过,呼吁国资委限制央企进入房地产业的观点,有些单纯。这次国资委的禁令固然没有“难产”,然而,实质上只是“伪装撤退”。无论是国资委自身的利益,还是特殊央企的利益,都决定了央企不可能退出房地产业。更为糟糕的是,某些央企借此次撤退之机进一步巩固、甚至是扩大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在16家央企名单中,公众忽然发现,修铁道的、建大坝的、开矿的、搞化工的、甚至是“倒腾粮食”的央企,原来都是以房地产为主业的。这看上去多少还是有些荒诞。

  从公开的资料可以看到的是,在2004年,国资委认可的搞房地产业的央企只有5家。到了2007年,国资委对外公开宣称,搞房地产的企业会控制 在15家之内。而现在,这个数字又魔术般地变成了16家。从以上可以看出,央企大规模进入房地产业应该是最近五六年发生的事情。而这段时间,也正是中国房 价急剧飚升的阶段。这些年来,央企实际上是在国资委的默许和纵容之下,在房地产市场上与民争利。

  央企只要存在,就不可能不追求利润,也就不可能退出房地产市场。国资委导演了一幕“央企退出房市”的闹剧,反倒更有“以退为进”的实际效果。经 过这一轮折腾,也就意味着保留下来的16个央企获得了今后继续从事房地产业的合法性,他们就可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制造“地王”了。

  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如今中国楼市泡沫破灭的风险日益加大。一旦房市疲软或者泡沫破灭,大量毫无房地产从业经验的央企将成为直接买单者。勒令一部分无经验的央企“退出房市”,倒更像是对他们的保护。

  所以,无论“央企退出房市”禁令看上去如何严厉与正义,其根本上并没有触及国资委以及央企的利益,而且,其更是通过偷换概念,又巧妙地变“禁令”为实际意义上的“保护令”。这委实是个高明的“障眼法”。

  央企是造成当今社会收入分配失衡的重要原因。收入分配改革首当其冲的目标就是央企,我们不仅要反垄断,更要大张旗鼓地“分垄断”。如果连不让央 企在房市上与民争利都如此困难,国资委的禁令都毫无诚意,那么这些触及他们根本利益的改革,又如何能够推动?这才是在央企退出房市事件中最令人忧虑的事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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