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推荐:单亲女孩向母亲讨学费
(2011-01-05 14: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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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学费案件杂谈 |
单亲女孩向母亲讨学费
口述/王建中 整理/李辰
提要:由父亲一手拉扯大的单亲家庭女孩,把父亲口中玩玉的“有钱”妈妈告上法庭,讨要大学学费。上代人的仇恨,因此延续。
身为一名常年审理“抚养费”案件的法官,多年来我见到的,多是离异的父母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以前的“另一半”,就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再次讨价还价。
但在2010年9月的一天,就在马上要开庭的时候,书记员突然问我案子是不是搞错了,因为起诉要求抚养费的原告小王已经是一个大学生了。这名已经超过18岁的当事人,以书记员的经验显然不该出现在讨要抚养费的当事人之列。我拿过卷宗,边告诉她没错边让她叫当事人入庭,开始了这起已经踏入大学校门的女孩起诉母亲,索要“大学学费”案件的审理。
父亲身边长大的女孩(小标题)
小王的母亲严女士请了一名律师,本人没有到庭参加案件审理,而小王这边则是父亲王先生和叔伯四人陪着出庭。小王一进法庭,看到母亲没到庭,先是皱了皱眉,随后愤愤地说了一句“她理亏,没脸见我,更没脸见我爸”。
正式开庭前,我对双方做了调解工作。当我问小王为什么要起诉母亲索要抚养费时,她先是眼圈一红,然后看了看旁听席,坐在旁听席上的叔伯们不由分说地开始诉说小王母亲的不是。我制止了他们,告诉他们旁听人员不可以随便发言,让小王自己说。本来也想说两句的王先生,最后只对女儿说了一句“坚强点”。小王看了看桌上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开始讲述事情的原委。
王先生和严女士1990年登记结婚,当时严女士是副食店的售货员,王先生没有固定工作。两人经人介绍,见了几面就结了婚。结婚后,王先生不但张罗出了一套房子,还东拼西借打了一套组合柜自己一个人扛回了家。
1992年小王出生,可惜女儿的到来没能给这个家庭带来快乐。看着王先生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小王的姥爷经常和王先生争吵。严女士不但不从中协调,还经常打骂王先生。1993年年底的一个晚上,严女士在一次和王先生的争吵中,失手用刀子割伤了王先生,这一刀不但让王先生的左臂落下了毛病,还割断了两人的夫妻感情。
1994年,在法院的主持下,夫妻俩调解离婚,小王归王先生抚养,严女士每月支付50元抚育费。严女士随后将户口迁回了娘家,从此再没回过曾经的家。
母女感情一夜崩溃(小标题)
父母离婚后,小王几乎没再见过自己的母亲,但是好强的她,从来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她从来没让同学来家里玩,还让老师替自己保密,考上大学以后,她甚至连班里的辅导员老师都瞒着。
但是,考上大学的小王,却面临新的烦恼。她上高中时,父亲由于身体不好就基本没了收入,好在高中的学费和开销还不大,在几个叔伯帮助下,小王父女的生活还过得去。但是大学15000元的学费和2000元的住宿费,一下子成了摆在父女面前的大问题。虽然考虑到小王即将过上住校生活,王先生早早把房子租了出去,自己搬到了兄弟家住。但是每月仅有的600元房租收入,也就勉强够小王在学校日常的生活花销。
看着女儿跟着自己受苦,王先生一边埋怨自己,一边怪罪前妻离婚后对孩子不闻不问。小王这才知道离婚后十几年,母亲除了给过第一个月的抚育费50元,还有自己上小学时候给的350元,就基本没再支付过自己的抚养费。
小王想起,自己上高中时,一次和母亲见面,她曾亲口承诺自己要是能考上大学,学费她全都提供。于是知道父亲脾气倔的小王偷偷去见了母亲。
许久没见女儿的严女士,得知女儿考上大学,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惊喜,只是说希望女儿好好读书,将来要有出息。但是,当小王开口提出要求母亲为自己出一半学费的时候,严女士的回答却令她大失所望:“我没钱,你已经长大成人了,我没义务替你出学费。”
“妈,不是你说我上大学的钱你都准备好了吗?”
“在你姥爷病危的时候都变了。(那时候)为什么你连医院都不去一趟?”
“你当时大晚上打来电话,我还在复习高考……”
那天,小王第一次和母亲红了脸,两母女从争吵变成恶语相加。那一夜,小王流着泪彻夜未眠。此后小王又找了母亲几次,但是每次见面,母女俩都是一番争吵,但严女士不知道的是,女儿每次来,都带着录音笔,录下了两人之间的谈话。
眼看就要开学了,母女的关系却是越来越僵,王先生东拼西借帮女儿交了第一个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看着郁郁寡欢的父亲,听着每次和母亲争吵的录音,小王打定了起诉母亲讨要学费的想法。和父亲和叔伯们商量后,小王最终一纸诉状将母亲严女士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母亲支付自己近两年每月600元的抚养费共计14400元,并支付自己大学学费和住宿费的一半共计8500元。
小王叙述到后来哭了起来,当我表示希望双方本着和睦生活的原则,一家人协商处理此案时,小王却理直气壮起来,她觉得母亲应该为自己的出学费,今天开庭母亲也不来,已经没有什么可商量的了。
我问这个女孩,为什么父母之间的事情她知道得那么清楚,她告诉我是父亲对她说的,好让她知道母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好让她坚强起来,勇敢地向“这种”母亲主张权利。
由于小王作为原告不同意调解,我结束了庭前的调解工作,敲响了手中的法槌。
父亲的仇恨,母亲的冷漠(小标题)
在法庭上,王女士的律师对小王的诉讼请求一一予以了反驳。律师对小王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有异议,不同意支付每月600元的抚养费。他说,严女士作为母亲一直在对小王履行抚养义务,小王如今已经成年,上大学的费用法律没有强行规定严女士应该承担。严女士一直保持对小王进行探视,尽自己所能尽到了作为母亲的职责。
同时律师表示,严女士认为前夫王先生有房屋出租,经济方面有一定保障,不像女儿起诉所称经济困难并借钱供女儿上学。
听完律师的话,小王一下子激动起来,她冲着我说:“她凭什么这么说我爸,她那么有钱却从来没养过我,姥姥的房子现在归她不说,她退休后还在外面打工挣着钱,她还玩玉。法官您知道吗?她说她每块玉都是好东西,她给我看过,那种价值连城的好玉她有整整一盒。”
而当我问她有什么证据证明严女士的收入情况时,小王只说这些大都是听父亲说的,父亲还说过严女士的房子拆迁时得了一大笔钱。虽然那些玉自己只亲眼见母亲戴过一块,可她相信父亲的话。
对此,严女士的律师表示,严女士现在退休在家,每月只有800元的养老金,并向法庭出示了严女士的养老金存折。
随后小王向法庭出示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和学费票据、当年父母离婚时的法院调解书,并当庭播放了自己和母亲之间的几段对话录音,证明母亲不愿供自己上学。她强调说自己一直跟随父亲生活,母亲在得知她考上大学以后一直没有予以任何形式的资助,她觉得让母亲承担自己一半的学费和生活费是合情合理的。
律师对此予以了反驳,他表示严女士多年来一直关心女儿的成长,小王上初中的时候,她还一次性给过15000元的捐资助学款,并且出具了为此得到的荣誉证书。此外,还不断给过小王一些生活帮助,比如带她出去买过衣服。
小王对此表现得很不屑:“从来没给过我生活上的帮助,只带我去买过一次书。她那么有钱,凭什么她自己吃香喝辣,我父亲却要这么难带着我?”
当我再次询问小王有什么证据证明王女士的经济状况时,她边摇头边对律师出具的严女士的存折表示异议,她说:“那只是她一部分收入,我听父亲说她在外面打工,还有其他收入。”
我组织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严女士的律师宣读了严女士亲手写给法官的说明,严女士表示自己在小王成长期间一直给予着生活上的帮助,而且已经存下了一笔钱准备给小王今后用,因为和王先生感情不和,不方便多见女儿。本想在亲情范围内尽自己的努力做一些事,但如今母女关系闹得这么僵,她也累了,无法在感情上弥补女儿的,她不打算用金钱去还。
听了母亲的意见,小王表示自己和母亲没有什么可说的,坚持要求自己的大学学费。
鉴于双方意见分歧很大,我只好宣布休庭。
(本周案件将宣判,应该是驳回小王的诉讼请求,我后续再补充)
法官手记
小王向自己母亲索要的,是她眼中理所应当由父母出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我国婚姻法中,虽然将生活费、教育费归到“抚养费”之列。但是,法律同时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才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目前,教育周期不断拉长,很多孩子在成年后,依然需要父母抚养并支付学业和生活开销。然而已经离婚的父母,因为彼此感情的原因,不愿见面,抚养费也不按照法律程序申请执行或调整。孩子过了18岁,继续深造的资金出了问题,才想起向对方追要抚养费。而此时如果不能处理好亲情与金钱的关系,单方面给孩子灌输另一方的“不是”,造成孩子心理失衡,很容易僵化亲情关系,更难解决学费的问题,耽误孩子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