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五:七襄公所(艺圃一部分,格局无存)——朔州的会馆公所及其遗存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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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五:七襄公所(艺圃一部分,格局无存)
——朔州的会馆公所及其遗存之十三
我楚狂人
七襄公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阊门内文衙弄5号艺圃内(东北角)。
始建时间: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购艺圃改建而成
保护现状:与艺圃合体,是世界遗产一部分。格局看不清了。
七襄公所是清代苏州绸缎业的行业性公所(同业组织),其旧址位于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文衙弄5号艺圃内(东北角),属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该公所由吴中绸缎同业于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购艺圃改建而成,1982-1984年由苏州市政府重建,现存墙体存在粉刷层受潮霉变等问题。
艺圃始建于明嘉靖年间(1541年),初为学宪袁祖庚所建的“醉颖堂”;明万历末年归文征明曾孙文震孟,改名“药圃”。文震孟是明末状元宰相,是崇祯朝最有清誉的宰相,东林后期重要人物。合文氏老宅合建此园。清初顺治十七年(1660年)为姜埰(号敬亭)所得,改称“敬亭山房”(后由其子姜实节更名为“艺圃”)。道光十九年(1839年),绸缎业商人胡寿康、张如松等购得艺圃,将其改造为“七襄公所”,作为同业议事、办公的场所。民国以后,随着行业组织形式变化,七襄公所与钱江会馆、吴业会馆等合并为“绸缎业同业公会”,但其建筑得以保留。
根据旧报纸等历史资料可以知道,七襄公所带有半官方性质,对苏州的其他丝织业公会有约束力,如云锦公所的经济危机,七襄公所就有介入。
根据碑刻文献(如苏州碑刻博物馆馆藏《吴县为七襄公所请官致祭给示碑》《震泽县规定绸业捐办善举办法碑》等),七襄公所的主要功能包括两类:一是行业管理,通过“同业捐厘”(各店按销售额提取一定比例经费)形成公共基金,用于同业善举(如贫困同业身后救济、异乡不能归里的助棺及盘费、置地设立义冢等);二是祭祀与行业信仰,供奉关圣帝君(绸缎业多崇尚其“忠孝节义”精神),每逢春秋二祭由官府致祭,强化行业凝聚力。
七襄公所依托艺圃原有建筑布局,现存建筑主要为清末民初风格。艺圃作为世界文化遗产(2000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公布),其明代园林风格(如以水池为中心的空间布局、简练疏朗的造园手法)对七襄公所的建筑环境形成烘托。目前,七襄公所建筑与艺圃一同由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