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流人刍议5流人的成员结构
(2021-04-25 07: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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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清史札记东北流人流人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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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流人刍议5
——清史札记补遗之二
我楚狂人
二、东北流人流放情况概述1
我们通过梳理掌握的资料,梳理一下东北流人流放的概况。由于涉及的案件大多已经在我以前的文章中有了概述,不做重复,这里只从流放的角度来看问题。至于有些情况,如一些犯官的问题,如郑芝龙,如陈之遴,则作一定的案情叙述。
(一) 流人的成员结构1
东北流人主要来自于文字狱、“江南三大案”、科场案等大案人犯及其家属和一些“犯官”及其家属,下面简述这些成员。
1.文字狱流放地
函可案:
函可案是清代可以查考的第一起文字狱,函可戍盛京。
《南山集》案
南山案最后只斩首戴南山一人,康熙以牵连太广,“览奏恻然”,议死者皆改流放,“得旨而全活者,三百馀人”。也就是说,株连流放的至少有三百多人,桐城的文人几乎多半难逃牵连。如果算上家属,这个数字就很惊人了。
《明史》案
《明史》案冤死者七十余人。仅此一案就杀了70多人。
除了涉案人员被杀之外,其家族往往举族被流放。明史案中潘柽章被凌迟处死后,其弟潘耒年仅十七岁,其妻沈氏怀孕三月,都被流放宁古塔。这里的总人数已经难以确知了,因为是一人涉案举家徒流,但是至少不下千人。
这是顺治7起康熙20起文字狱中的三个例子。文字狱被流放的人数可见一斑。
2.大案流放地
通海案
“江南三大案”,指通海案、哭庙案和奏销案。其中哭庙案部分首从杀了120多人,没有流放的记载。但是这些被害者的家属很多被流放了,据宁古塔地方史记载,金圣叹的家属就是流放宁古塔的。这样算起来,哭庙案产生的流人应该不少。但是没有具体数据。奏销案是仅有的没有杀人也没有流放的大案,但是在通海案中产生了大量流人。
康熙元年(1662年),通海案再起,由于被人告发浙江名士魏耕、钱缵曾、潘廷聪、祁班孙等因“通海”罪被捕,祁班孙遣戍宁古塔,其兄祁理孙抑郁而死。陈三岛在事发前忧愤死。富绅于元凯被孝庄皇太后赦免后,不知去向。计六奇《明季南略》载:“金坛因海寇一案,屠戮灭门,流徙遣戍,不止千余人。”我在前文多次提到的杨越,就是其中的流人。
江南科场案
江南科场案中举人方章钺等八人,各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宁古塔。
这一场科场案,查有实据,应该说是事出有因。但是,由于处理手段过于严厉,被后世非议。特别是有“误伤”,如吴江才子吴兆骞,更是引发后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