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戊戌维新18梁启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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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戊戌维新18
——清史札记之三十五
我楚狂人
七、戊戌维新的相关人物11
2.梁启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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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维新”失败后,梁启超岁康有为流亡海外,继续鼓吹君主立宪。
光绪二十八年一月(1902年2月),梁启超又在横滨创办《新民丛报》,继续宣传改良主张。与以前不同的是,梁启超迫于形势,已不得不放弃“保皇”口号,而代之以“新民”之说。他指出:“中国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智慧不开”,因此,“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由于康、梁等人顽固坚持改良立场,仇视和抵制民主革命,并且通过自己所控制的舆论工具,攻击革命。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改良派作了坚决的斗争。自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同盟会成立以后,双方的论战达到了高潮。在这场激烈的论战中,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连续发表文章,鼓吹“开明专制”论。仍然强调中国国民程度太低,“未有共和国民之资格”,因此,“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他攻击革命派要求推翻清朝统治是一种“复仇主义”,污蔑同盟会提出的“平均地权”是为了“博一般下等社会之同情,冀赌徒、光棍、大盗、小偷、乞丐、流氓、狱囚之类悉为我用”。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社会面临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愈趋尖锐。清朝统治阶级为了平息不断高涨的反清浪潮,调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和博得帝国主义欢心,以达到维持统治的目的,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开始推行清末新政;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又表示要仿行宪政,并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回国后,密奏实行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好处,主张先宣布立宪,“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康有为宣布将保皇会改组为中华帝国宪政会。九月,梁启超也与蒋智由等人在日本东京成立政闻社。他在《政闻社宣言书》中写道:“所谓改造政府,所谓反对专制,申言之,则不外求立宪政治之成立而已”,表示了拥护清廷“仿行宪政”的立场。梁启超甚至还明确宣称:“政闻社所执之方法,常以秩序的行动,为正当之要求。其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
总之,君主立宪始终是梁启超奋斗的目标,即使梁启超与革命派有合作,也是为了他的君主立宪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