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廉吏研究4陆陇其张伯行陈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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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廉吏研究4
张长霖
二、明清时期的苏州廉吏群体概述3
5.陆陇其
陆陇其(1630年—1692年),原名龙其,因避讳改名陇其,谱名世穮,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学者称其为当湖先生,清代理学家。
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历官江南嘉定、直隶灵寿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等,时称循吏。其离任时,只有图书几卷及妻子的织机一部
学术专宗朱熹,排斥陆王,被清廷誉为“本朝理学儒臣第一”,与陆世仪并称“二陆”。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去世。乾隆元年(1736年),追谥为清献,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从祀孔庙。著有《困勉录》、《读书志疑》、《三鱼堂文集》等。
陆陇其送巡抚慕天颜寿礼老妻自制布鞋一双,一时传为佳话。陆陇其与汤斌同被斥为“伪道学”。
6.张伯行
张伯行(1651年—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晚号敬庵,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清朝大臣,理学家。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进士。累官至礼部尚书。历官二十余年,以清廉刚直称。其政绩在福建及江苏最为著名。学宗程、朱,及门受学者数千人。去世后,朝廷追赠其为太子太保,谥清恪。光绪初年,从祀文庙。
张伯行一生最轰动的是与巡抚噶里的科考案的争论,直接惊动康熙帝。在众官袒护噶里的情况下,康熙帝说:“伯行任官清正,这是天下所了解的。噶礼才干虽有余,但喜好无事生非,并没有清正的名声,这个意见是非颠倒。”于是,命九卿、詹事、科道官再议。第二天,召九卿等说:“伯行居官清正廉洁,噶礼的操行我不能相信,如果没有张伯行,那么江南必然受到他的盘剥,大概要达到一半地区。这次二人互相参奏的案子,起初派官去审理,被噶礼阻挠,以致不能得到其中的真实情况;再派官去审理,与前面的意见没有区别。你们应能体会我保全清官的心意,要使正直的人没有什么疑虑和恐惧,那么天下将会出现安定的局面。”于是夺去噶礼的官位,命张伯行复职。
清代文臣得到“从祀文庙”殊荣的只有三人,全部是苏州廉吏,那就是汤斌、张伯行、陆陇其。
7.陈鹏年
陈鹏年(1663~1723)字北溟,又字沧州,湖南湘潭人,清代官吏、学者。康熙三十年进士。历官浙江西安知县、江南山阳知县、江宁知府、苏州知府、河道总督,卒于任。所在兴水利,恤民情,政绩斐然,以清廉闻名。有《道荣堂文集》、《喝月词》、《历仕政略》《河工条约》等。
鹏年在衢任满后,擢升江宁知府,在知府任内,因不忍朝廷追加江宁田赋,而被削职入狱。康熙南巡时平反,并擢升为河道总督。雍正元年(1723),病故于河防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