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思想简史13三、明朝中期独树一帜的王廷相1
(2015-02-04 07: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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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思想简史13
——明史札记之四十六
我楚狂人
三、明朝中期独树一帜的王廷相1
王廷相(1474-1544),字子衡,号浚川,河南仪封人,祖籍潞州(今山西长冶市)人。弘治八年(1495)21岁乡试中举,十五年(1508)28岁中进士及第,授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兵科给事中,得罪权阉刘瑾,被贬出京。后历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巡抚四川,升为兵部左、右侍郎,官至南京兵部尚书。作为一个官员,王廷相不畏权贵,先后与刘瑾等权阉、勋臣、严嵩等权奸进行了斗争,义无反顾。他更是看到了明朝土地兼并的危害,对此做出了抗争。这里不细说。
王廷相作为文学家更为人所知,他是明代“前七子”之一。但是他猎涉甚广,《明史》本传称“博学强记,精通经术、星历(天文历法)、舆图(地理)、乐律(音乐),河图洛书(《易经》阴阳学),周邵程张(早期理学)之书,皆有论驳”。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更重要的是他是明代中前期独树一帜的思想家,更是我国历史上少见的唯物主义思想家。
王廷相的唯物主义思想是在对唯心主义思想的成熟形态作了较深入的研究和中肯的批判的前提下逐步建立的,成为宋明和明清之际哲学史上承前启后的理论环节。他在《慎言》、《雅述》、《性辨》、《太极辨》、《答何伯斋造化论》等哲学著作中,对哲学范畴进行了唯物主义改造,从而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其“气本”与“气化”相结合的唯物主义宇宙观,大胆批判了佛老“异端”,刺辨了程朱儒学。在认识论上,他坚持从物—感觉—思维的路线,提出见—思—行的认识公式,并详细论证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王廷相认为“元气”是世界的本源,“气”是不灭的,有了“气”才有“理”。他所说的“气”就是物质,这与宋儒 “天地之先只有此理”的唯心主义世界观是相对立的。他反对神秘和迷信,反对神权,强调“人定胜天”思想。王廷相认为“离气无性”,有生便有性,否定有些儒家所臆造的在气以外有所谓“本然之性”,也不赞成“性善”和“性恶”的先验论。他拥护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的见解,而主张“性成于习”之说,因此,他主张应当使儿童在蒙昧时期便开始养成好习惯,不要把儿童禁闭在家里,让他们接触社会实际,增广“见闻”。王廷相重视“见闻之知”,极力反对宋儒所谓的“德性之知”,反对王阳明的“致良知”说。他认为知识是“思”与“见闻”相结合的产物。要求在实践中练习,这才是“真知”,反对书房中空虚的无实用的讲读。他要求“学”与“思”不能偏废,要求“讲学”和“力行”并举。他不但要求“思”和“学”相结合,还要求“思”和“行”相结合。所以他把“思”放在学习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地位。他认为学的方法有二,即“致知”和“履事”,二者兼有才是上等,必须“知行并举”才能达到目的。
关于道德修养方面,王廷相提出了反对偏重内省静养的方法,主张内外交养,动静结合,心虚气和,因时制宜等方法。他把那种死抱着旧学成见,不通时变、不达事理的人叫做“迂腐”,把那种眼光短小的人叫做“浅陋”,把那种依阿谄谀不顾国家大计的人叫做“卑鄙”,这类人都不堪委任。他主张要从克己寡欲开始,逐渐做到无欲无己,便能实现“大同”。此外要经常补过徙义,使自己日新。要使万物各得所归,才算是“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