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修的“必修”
(2014-04-14 07: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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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必修课研究性学习教育 |
分类: 教育教学杂感 |
不修的“必修”
——中国基础教育之怪现状之五
我楚狂人
如果说基础教育从业人员对“选修”这个概念尚觉陌生的话,那么对“必修”就应该不陌生了。那么何为必修课?比较权威的解释,必修课是指学校中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如我们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数学的必修部分。
注意,“必须修习”就带有强制性,这里没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凡是必修课就必须修习,并获得其学分。如果是学历学习,不完成全部必修课程并获得相关学分就不能获得相关学历。如我们的高中学习,如果没有完成高中全部必修课程并获得相关学分,就不能获得高中毕业资格。这样说,似乎是没有疑义的。
但是有。
我们至少有一门必修课是被广大基础教育从业人员视而不见的,那就是研究性学习。
在我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中,有一门“社会综合实践活动”课,包含“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公益劳动”三个组成部分。其中的“研究性学习”学分值是15,是高中段所有必修课学分之最。这门课不是修习的,而是被“处理”掉的。
研究性学习的价值,研究性学习的外延内涵,我已经在多篇文章中详加阐述过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我的相关文章,如《新课改中的一些奇谈怪论》、《联办班的实验伙伴》(其中的《研究性学习的合作者》)、《误区与思考》、《研究性课程与探索性学习》等等。这里就不说的。我觉得奇怪的是研究性学习这门必修课的尴尬局面:没有多少人懂,少有人愿意研究,形式主义的做派,欺上瞒下地“处理”学分。在政绩观功利教育的大环境里,研究性学习不“直接产生效益”,被视若无睹是必然的。
但是,我们每一个高中毕业生都获得了自己的研究性学习的必修学分,这里的弄虚作假已经成了学生的笑谈。我们这些教育工作者在给学生做什么样的坏榜样?教他们弄虚作假,而且毫无羞愧之心。
我们的那些“海归派”主导新一轮课改时,曾经理想主义地想通过先行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实验为新课改打下思想基础。他们想到研究性学习从一开始就陷入尴尬的局面吗?
必修课研究性学习,莫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