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张长万老师——关于“商榷”的商榷
(2013-10-22 09: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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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教育教学杂感 |
答张长万老师——关于“商榷”的商榷
王家伦
(苏州大学文学院
【内容摘要】张长万老师《关于语文学案的“破”与“立”——兼与王家伦、张长霖先生商榷》一文站不住脚:首先,“导练”与“导做”没有本质区别,但大量重复的“做”明显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其次,批评别人“以偏概全”时本身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第三,继续将“教”与“学”对立,同时将书面语与口语对立,这才是典型的主观臆断;第四,详尽的教参“害人匪浅”与“危言耸听”沾不上边。目前,可采取精选练习、完善教案、压缩教参等措施以应对,实现语文教学的返璞归真。
【关键词】
最近在《语文教学通讯》(2013.2/A)上拜读了张长万老师《关于语文学案的“破”与“立”——兼与王家伦、张长霖先生商榷》(下文简称“商榷”)一文,铁屋子中的呐喊,有人理睬,甚是欣慰;总胜于被冷落,被晾在一边。鉴于张老师将我们的《语文学案,教育改革中的一个怪胎》归纳为混淆概念、以偏概全、主观臆断、危言耸听、只破不立等五大错误,故本文就从这五个方面与张老师商榷。
一、关于“混淆概念”
“商榷”认为我们将“导练”与“导做”两个概念混淆。这真是你不说我还清楚,你越说我越糊涂了。我们实在不知道“做”和“练”之间有何区别。张老师所谓的“做”,无非就是除了“练”以外,“还含有指导学生开展讨论、即兴发言、互助合作、自我反思、课外拓展等符合新课程特点的各种活动的内容”,然而张老师这些所谓的除“练”以外的“做”的内容,难道不就是“练”吗?有谁界定过只有完成书面作业才是训练吗?就教学后巩固、知能转换的角度而言,我们看不出这两个概念之间的本质区别。
所以,所谓的“混淆概念”,不知从何说起!
我们向来主张“双基”训练,从来没有反对过“练”(或者说是“做”),没有“练”或者“做”,所学知识无法巩固,知能转换只能是一句空话。前些年那些“专家”“学者”将练习册扣上“应试教学”的大帽本身就失之偏颇;说实话,“学案”推行者借“新课改”的东风,以“学”的名义推行“练”或者“做”,不能不说是一个巧妙的举措。但是,因为学生“做”了就能完成“目标定位由教师向学生转变”,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课改以前学生不是也在不停地“做”吗?所以称之为“善意的谎言”毫不过分!
然而,过多的“做”压得学生喘不过气,也是现实。就一篇课文的教学而言,学生除了完成配套的书面练习之外,还要“开展讨论、即兴发言、互助合作、自我反思、课外拓展”等等,学生承受得了吗?如今“学案”上的作业量,早已远远超过了当年的练习册。——当然,这只是简单枚举。无可奈何之下,学生也有对策:敷衍塞责。
有些语文教师将“学案”的大多数“做”放在课堂上完成,这确实很有必要;但是,由此而影响了必要的讲授也是事实,满堂“灌”换成了满堂“做”,而且“做”的内容面面俱到,简单重复。
二、关于“以偏概全”
“商榷”认为我们文中“实际上,许多语文教师设计语文学案的过程就是把语文教案当中相应的内容加上作业填写到语文学案中的对应项上的过程。所以说,语文学案本身就没有成熟,更没有新意”之语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此话貌似有理;因为逻辑推理中的简单枚举法确实可能犯以偏概全的错误。然而,在不可能完全归纳的情况下又能怎样呢?不知见多识广的张老师,是否有能力作完全归纳?——我们文中的“许多”,仅是约数的表示,取样点只能在自己的所见所闻范围之内,这是常识。
张老师说,“目前确实有少数语文教师在设计学案时有类似(把语文教案当中相应的内容加上作业填写到语文学案中)行为”,但是“现在绝大多数学校实现教研组长或学科把关教师负责制,上述行为会在学案付印前的审核阶段被发现和制止”。我们实在不明白,这个“少数”与“绝大多数”从何而来?取样的范围是什么?样本的典型性如何?全国有多少座中小学?这个“少数”和“大多数”是多少座?究竟各占多少百分比?这究竟是归纳还是简单枚举?这是不是“以偏概全”?
请张老师再研读一下东坡先生的这首诗吧:“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三、关于“主观臆断”
“商榷”认为我们的“‘目标定位由教师向学生转变’——善意的谎言”和“到目前为止,语文教案教学法与语文学案导学法之间没有明显的界线”为主观臆断。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其理由似乎很充分:“教案是为教师上好课做准备的,多用书面语,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自导自演,学生是听众;而学案是为学生自学提供指导的,多用口语,表述生动活泼,以学生为中心,体现的是互动性和开放性。”——这才是典型的主观臆断。将“教”与“学”对立,本身就违反唯物辩证法,对此,我们有过自认为比较深刻的剖析,此处不再赘述。
我们还想说的是,张老师认为教案多为书面语,学案多为口头语,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有规定吗?有统计数据吗?凭空想象,以得出自己需要的结论,不是主观臆断又是什么?
再说,语文教师设计教案时使用书面语何错之有?难道使用了书面语就是“以教师为中心”吗?我们语文课就是为了培养学生规范使用母语的能力,这里当然包括规范的书面语言。不用书面语,那么如何熏陶我们的学生,使他们感悟祖国语言之美?我们的教材中,入选课文大都为美文,所谓美文基本上都属书面语言吧。如果我们一味迎合,用时髦的口语,甚至网络语言,恐怕真要出问题了。“哇塞,白居易的《琵琶行》描写的音乐真他妈够味!”这行吗?以是否书面语来区分是否“以学生为中心”,这才是张老师最大的主观臆断。实在难以想象,张老师那篇“商榷”如果用“表述生动活泼”的口语来表述,该是怎么一个状况!
四、关于“危言耸听”
“商榷”认为我们“那些详尽的教学参考书早已害人匪浅,如果再按规定详尽的学案授课,那些功利性较强的教师就没有了读书的热情。也就是说,现在的语文学案正在培养着一批又一批不读书的语文教师”是危言耸听,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事实究竟如何呢?
有惰性是人的天性,就如我等。
如果家中雇有大批各帮名厨,一日三餐荤素配置完整,营养丰富,口味各异,当然就不会再想别家灶头的饭菜了;如果家中养不起名厨,三餐或将就着吃,或不够吃,或口味甚差,就会主动出击,去寻找好吃的或自己学着烹调好吃的东西了。
正如张老师所言,那些详尽的教学参考书为“名厨”所烹调,口味俱全,在家就能享尽舌尖上的美味;再加上详尽的“学案”,如此一来,一般的主人还会另找或另做好吃的吗?于是,自己学烧菜与觅食的能力越来越差,这难道不是事实吗?所以说,过分详尽的教学参考书和“学案”导致功利性较强的教师不再读书,决不是“危言耸听”,决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一些语文教师有着积极的上进心,就如张老师般认真读书,关心学科前沿;然而,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奋战了几十年的我们,见到的多为手捧一本详尽教参不再另行觅食的教师,也包括以前的我等。手捧教参在课堂上照本宣科的案例难道少见吗?——估计,这样的分析又会被张老师扣上“以偏概全”的大帽!
不知道张老师是无意还是有意,竟然“忽略”了我们此论针对的是“那些功利性较强的教师”,这当中当然并不包括张老师等;竟然“忽略”了我们此论针对的是“那些详尽的教学参考书”,这当中当然不包括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这,属于“混淆概念”还是“偷换概念”?
五、关于“只破不立”
“商榷”认为我们的“怪胎”只破不立,这话中听,切中了肯綮,因为这确实是我们文章的不足之处。我们的“怪胎”着力于对学案的批评,未曾涉及如何“立”,这是实情。然而,“立”谈何容易!为了这个“立”,已经退休的我们再次深入语文教学一线,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几个月后的现在,终于可以稍作一点“立”了。
(一)科学核定训练,精选练习
众所周知,语文学科在文革前没有什么作业量。文革后恢复高考,语文作业越来越多,从第一线的调查反馈,高三(下)和初三最后一两个月以前的各年级的训练都严重过量。究其原因,一方面,“独生子女综合症”已成了社会的通病,据我们所知,如今的孩子骄纵者多,对教师的教诲听而不闻者多,对所教的内容,必须反复训练才能巩固。另一方面,由高考卷造成,如果我们的高考恢复到只考一篇作文的原生态,一切从小学到高中的“学案”和练习册将会无疾而终。而现在的“学案”也罢,练习册也罢,实际上就是“高考从娃娃抓起”,繁琐的重复训练把语文课搞得索然无味。
我们没法改变独生子女政策,没有高考命题的权利,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为了巩固所学,从现实出发,学生完成一些必要的作业无可厚非。但高三(下)和初三最后一两个月之前,除了教材上的作业,应严禁随意增加。同时要重视引导学生向课外拓展,这种拓展因教学目标因人而异,但数量必须控制。考虑到教材编写本身的不尽如人意,考虑到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的学生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对教材上的练习做一些置换,也势在必行。总之,练习切忌面面俱到,必须坚持“一课一得”与“少而精”的原则,要控制总量。
高三(下)和初三最后一两个月,理直气壮搞些应试,没有错。面对高考与中考现实,应该设计一些专门的练习。
总之,所谓的“科学核定”可从两个维度考虑:一方面找同行检测一下这些作业是否符合教学目标;另一方面找各个层次的学生核算一下完成这些作业所需的时间,因为一天毕竟只有24小时,因为学生要应付的是五六门学科。
(二)根据具体情况,完善教案
印发“教案”明显是一个坏点子;因为教无定法,因为学情不同,教师自身条件迥异。千篇一律而又面面俱到的“教案”必须淘汰。
然而,众所周知,教案就是教师上课的“备忘录”。教师为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必须根据课程标准、教科书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题或课时为单位设计自己的教学活动,对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进行具体的安排。所以说,语文教师必须学会自己设计教案。
语文教师自己设计教案必须适应学生的学,如更多地关注学情,关注学法。当然,为减轻负担,在“作业布置”栏内,只要根据教学目标对课本上的作业作些置换即可。张老师言之凿凿地说,“是不是还应该回到教案教学的老路上去”?令人哑然失笑。既然目前的“学案”就是“教案+练习册”,那么,“是”又怎样?返璞归真何错之有!
(三)简单指明方向,削薄“教参”
我们说过被张老师视为“危言耸听”的话:“那些详尽的教学参考书早已害人匪浅。”切莫忽略了“详尽”两字。笔者手头正好有现行苏教版七(上)的语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前者7.5印张14.6万字,后者28.5印张51万字,且配有详尽的光盘。如此的“详尽”领人吃惊,不知是否有利益的趋使?笔者手头,尚保存着课改前人教社初高中各册课本与教学参考书,所对应各册的印张字数基本相等。——这,应该不是“以偏概全”吧。
众所周知,教学参考书对任课教师确实能起到参考点拨作用,青年教师需要它“引路”;成熟的教师需要它“吊胃口”。
也必须看到,我国还存在很多边远地区的条件困难的学校,这些学校资料匮乏,同行交流困难,确实渴望得到行家的帮助。身处教育发达地区的我们不能“饱汉不知饿汉饥”,要为这些坚持在边远薄弱学校教学的同行着想。
然而,“教参”过分详尽,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在本文的第四部分,我们已经有了自认为详尽的阐述。所以说,“教参”必须“瘦身”。不必规定教法,不必罗列资料,只需解决以下问题:作家和作品的背景资料、教材在教材体系中所处的地位、教材必须完成的知识传授任务、使用课时的建议,如此等等。这样既解决了薄弱学校语文教师备课困难的燃眉之急,又不会束缚教师的教法。总之,“教参”压缩到与教材差不多的印张字数,就基本“达标”。
“教参”最好由所对应的教材编者“包办”,毕竟他们最了解编写意图。此权不宜下放。
感谢张老师,督促我们对“学案”作进一步的认真思考。我们相信,在这一轮又一轮的辩驳中,语文教学的理念将越来越清,语文教学效率的提高,也不再是一句空话。
幸甚至哉。
【作者联系方式】
王家伦
张长霖
[1] ※作者介绍
王家伦(1949——)男,汉族,江苏昆山人,文学学士,苏州大学文学院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小学语文教学、语文课程。
张长霖(1948——)男,汉族,江苏苏州人,苏州市第五中学高级教师,苏州大学文学院教育硕士兼职导师。研究方向:中学语文教学、中国古典小说、苏州地方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