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三大案3蓝玉案
(2012-01-08 0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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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三大案3
——明史札记之十
我楚狂人
三、蓝玉案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当时称之为“蓝党”。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党”。经两案,明朝元功宿将已屠戮殆尽。
蓝玉(?~1393),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内弟。
《明史》载,蓝玉早年隶属于常遇春的麾下,因“临战勇敢,所向多捷”,所以常遇春数次在朱元璋面前称赞蓝玉,后来自“管军镇抚”积功升为“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四年(1371),蓝玉跟从傅友德进攻四川平明升;五年(1372)跟从大将军徐达征讨北元,再从沐英收服吐蕃。由于屡立战功,明洪武十二(1379)年获封永昌侯。
洪武十四年(1381),蓝玉以征南左副将军的身份跟随傅友德进攻云南。洪武二十年(1387),北元纳哈出屡进辽东,朱元璋命蓝玉为右副将军,颍国公傅友德为左副将军,跟随征虏大将军冯胜领军二十万北征。纳哈出不敌,降明。蓝玉等暂时移屯蓟州以待其变。二十一年(1388),朱元璋拜蓝玉为大将军,统率15万兵马征伐北元脱古思帖木儿。该年四月明军抵捕鱼儿海(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贝尔湖),大破北元主力部队,获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男女7.7万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15万余。脱古思帖木儿投奔蒙古旧都和林,至此,北元一蹶不振。捷报传至京城,举国欢呼,朱元璋在大喜之下,本来打算封蓝玉为梁国公,后因为听到蓝玉有逼奸元妃的劣迹,改梁为凉。然而朱元璋仍然在其谕中,赞誉蓝玉可比汉之卫青、唐之李靖。洪武二十四年(1392)元降将月鲁帖木儿在建昌起兵反,蓝玉擒月鲁帖木儿父子,封太子太傅。
但是爵封国公的蓝玉自恃有大功,行为开始暴戾,很多作为皆触犯明朝的律法,此外他又在皇帝面前有损人臣之礼,令朱元璋心中对蓝玉越发感到不满。
当太子朱标还健在时,蓝玉因为与朱标有戚谊,经常友好往来。有一次,蓝玉自蒙古班师,面见朱标时,他告知太子说:“臣观燕王在国,举动行止,与皇帝无异。又闻望气者言,燕有天子气,愿殿下先事预防,审慎一二!”朱标回答蓝玉:“燕王事我甚恭,决无是事。”蓝玉向朱标解释:“臣蒙殿下优待,所以密陈利害,但愿臣言不验,不愿臣言幸中。”朱标没再说什么。不过此事后来为燕王朱棣所知悉,到了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朱标薨逝后,燕王入朝上奏朱元璋说:“在朝公侯,纵恣不法,将来恐尾大不掉,应妥为处置”,暗批蓝玉等虎将立于朝廷,要趁早抑制,否则将来难治。但是蓝玉等将领依旧桀骜不驯,完全不察觉朱标的逝世已使得政情大为丕变,因为雄猜的朱元璋这时已有再大狱功臣的准备了。但是洪武二十五年九月朱元璋册立嫡长孙朱允炆为皇太孙时,仍然命蓝玉兼太子太傅以示隆宠。
《明史》载:“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玉谋反,下吏鞫讯。狱辞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为变,将伺帝出耤田举事。’狱具,族诛之。列侯以下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手诏布告天下,条列爰书为《逆臣录》。至九月,乃下诏曰:‘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胡谓丞相惟庸也。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凡列名《逆臣录》者,一公、十三侯、二伯。叶升前坐事诛,胡玉等诸小侯皆别见。其曹震、张翼、张温、陈桓、朱寿、曹兴六侯,附着左方。”
《明史》(卷132节选)云:“玉长身赪面,饶勇略,有大将才。中山、开平既没,数总大军,多立功。太祖遇之厚。浸骄蹇自恣,多蓄庄奴、假子,乘势暴横。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玉怒,逐御史。北征还,夜扣喜峰关。关吏不时纳,纵兵毁关入。帝闻之不乐。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惭自经死,帝切责玉。初,帝欲封玉梁国公,以过改为凉,仍镌其过于券。玉犹不悛,侍宴语傲慢。在军擅黜陟将校,进止自专,帝数谯让。西征还,命为太子太傅。玉不乐居宋、颍两公下,曰:“我不堪太师耶!”比奏事多不听,益怏怏。”
读有关蓝玉的史料,觉得绝似唐初的侯君集。一样是军中后起之秀,待老成凋零后崭露头角,成为统军大将;一样的宣威绝域,成就不世功业;一样的因戚谊而骄横,多行不法;一样的居功傲慢,无人臣礼;一样的卷入宫廷立嗣秘事,犯人臣特别是武臣大忌。蓝玉死固在情理中,可惜被朱元璋利用机会,大杀功臣。许多人都是被蓝玉连累的,朱元璋必窃喜找到了好借口。
杀蓝党后朱元璋说:“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但是此后又无端杀冯胜,杀傅友德。人君做事,全无信义。而冯胜、傅友德死后,大明王朝再无统帅才,这正是朱棣的机会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