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莫在社会宽容中迷失了自我

(2012-06-05 08:09:50)
标签:

加拿大

温哥华

杂谈

分类: 加拿大见闻(妹妹篇)

在和女儿讨论近日发生在蒙特利尔的凶杀案时,我用了变态一词,女儿很不满意,她说我不应该对某类人群使用歧视性的词语。

 

我知道,女儿从小在加拿大受教育,老师会给他们讲解不应对任何族裔或群体表示歧视的道理。但是,在小学和中学里学的那些知识毕竟是肤浅的,社会远比老师的讲解要复杂的多。

 

我和女儿说,变态是一个多义词,当你说一个正常的人变态时,那是骂人,当你说一个行为和心理不正常的人变态时,变态就是中性词,并没有歧视的意思。具体来说,那个杀害中国留学生的犯罪嫌疑人卢卡·马格诺塔是一个双性恋者,双性恋属于性变态。他把杀人过程拍摄下来并把部分遗体寄到加拿大保守党和自由党总部的行为都表明他是一个不正常的人。心理学有一个分支学科叫做变态心理学,也称为病理心理学,研究的内容就包括了性变态。所以,说这类人变态有什么错呢?卢卡·马格诺塔已在德国落网,他未来的辩护律师都有可能从精神疾病的角度为他开脱罪责。

 

目前,加拿大是一个相对宽容的社会,但社会的宽容性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宽容有时可能会令人产生纵容不良行为的误解。而且,加拿大有些法律看似是自相矛盾的,如卖淫不违法但嫖娼违法,吸毒不违法但贩毒违法。鉴于此,我告诫即将走入大学校门的女儿,不要把宽容当作鼓励,在加拿大卖淫不违法不等于鼓励卖淫,吸毒不违法也不等于鼓励吸毒,同性恋可以在这里合法结婚也不等于鼓励同性恋。在这个相对宽容的社会,不要误解了宽容,千万不能在社会宽容中迷失了自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后一篇:熟能生巧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