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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奇葩大对抗”是谁之过

(2014-04-11 12:56:57)
标签:

杂谈

分类: 我的评论

因为大跳广场舞,屡屡出现奇葩事件。


根据《北京晨报》4月11日的报道,北京一物业公司故意在广场上撒下大量的渣土碎石,以对抗每晚来这里跳广场舞的人群。


一起奇葩的是,我们还记得前些日子温州一物业公司集资26万元安装高音炮,“以噪制噪”,对抗广场舞。
我们不仅要问,究竟是广场舞发生了问题,还是我们的居民物业发生了问题,或者是我们的管理部门发生了问题。


广场舞初兴之时,曾经一度被当做一道靓丽的城市风景线被媒体所津津乐道。可是随着跳广场舞人群的扩大,广场舞所带来的噪音扰民问题,逐渐被摆上了台面。在广场舞给市民带来健身休闲好载体的同时,这已经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城市问题,或者是新出现的一种“城市病”。而往往,在解决这类矛盾的时候,我们的职能部门是缺位的,或者是不明确的。这种不明确体现在,具体负责解决这类矛盾的是哪类部门不明确,派出所?环保局?或者是城市管理执法局?好多地方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说法,以至于解决这类问题的时候,很容易发生踢足球、玩太极现象。另一个不明确,是我们管理广场舞的法律法规不明确,什么地方可以跳,什么地方不可以跳,什么时间段可以跳,什么时间段不可以跳,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见诸于一部相对完整的法律法规或者是条例。


从职能部门来说,未必就是没注意到这种矛盾,而是解决起来的时候,因为这两种不明确,很容易缩手缩脚,没有一个长效的机制制度可以遵循。当管理部门缺位的时候,居民、物业以及跳广场舞的人群就会自发想出各种奇葩方式来自行解决,你比如说北京物业公司往广场上撒渣土碎石,温州发生了高音炮对抗,这样下去,有一天因为广场舞而闹出刑事案件,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需要广场舞双方的互相理解,我们更需要城市管理职能和办法的“与时俱进”,不要真等到广场舞矛盾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才去被动地事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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