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域”勿以锻炼之名
(2013-11-19 15:07:18)
标签:
杂谈 |
分类: 我的评论 |
广场舞扰民的矛盾,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生活之中。
17日下午,泰州市民王小姐将车停在鹏欣尚城小区东大门外的空地上,晚上10点多取车时,发现车子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锻炼重地,请勿停车”。让王小姐郁闷的是,纸条被透明胶带纸贴了左一层右一层,王小姐花了好大的工夫才清理干净。(11月19日 现代快报)
正像王小姐不解的那样,“跳舞重地?请问物业将此地划给你们了吗?”
广场舞本来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选择,但也正像它的名字——广场舞,这一种聚群的、需要大喇叭的集体运动方式,就应该选择类似于广场、公园这样一种离居民区有点距离、或者是至少不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的地点。如果因为大跳广场舞,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生活,明显就是一种私域对公域的侵犯。这种侵犯和商业噪音、建筑噪音对居民生活的侵犯,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因为高举了“锻炼之名”,所以无论是个人、还是职能机构一时之间,都被这种“锻炼大义”给迷糊了双眼,以至于跳广场舞的人群和周围居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像是“贴条”、“鸣枪放狗”、“泼粪”的广场舞新闻才时有发生。
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明白的一个原则是我们个人的活动,不能影响了公众的正规利益。想想如果你家有第二天就要考试的小孩子,你也不希望外边的喧嚣锻炼,影响到了他的休息。以己推人,我们就知道自己的选择。这个社会需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以自己的私域去侵犯公域,即便以“锻炼之名”,也掩盖不了它“侵犯”的事实。
广场舞,健康,时尚,欢乐。但,或者规定时间,或者限制地点,它大喇叭、大噪音、集体舞的特点,决定了它越流行就越考验我们在现代社会里的自我约束力量。